網上保險一折起賣? 專家:有變相返傭嫌疑
摘要: 某保險網銷平臺掛出的促銷廣告。 廣州日報訊(記者 周慧)網銷保險經過此前一段時間的整頓升級,最后一家“系統升級”數月之久的弘康人壽也終于在近日強勢
某保險網銷平臺掛出的促銷廣告。
廣州日報訊(記者 周慧)網銷保險經過此前一段時間的整頓升級,最后一家“系統升級”數月之久的弘康人壽也終于在近日強勢回歸,而且這一次它是以一款投連險產品重新回歸天貓店,預期收益率達到6.8%。業內人士指出,弘康人壽此次以投連險回歸顯然與珠江人壽賣萬能險產品走的是同一路數,而曾經以理財險叱咤風云的國華人壽則默默選擇了以保障型產品重新上路。不過記者發現,選擇重回保障路線的產品并未受到消費者“待見”,多數只賣出了上百份產品,而某款高收益理財保險昨日一天的銷量也僅為230份。
除了理財險開始卷土重來沖擊高收益,記者發現網銷平臺甚至打出了“保險一折起”的標語,多款保險產品打折促銷的折扣從七折到九折不等。業內人士表示,網銷平臺直接打折促銷或涉及打擦邊球,未來互聯網保險的發展趨勢或呈現小額、海量、高頻以及碎片化等特點。
現象一
網銷大戶齊回歸 理財險預期收益率直奔6.8%
隨著國華人壽、珠江人壽天貓店在上個月陸續重新上線,弘康人壽天貓店也于近日悄然重新“開門迎客”。不過有意思的是,有三家保險網銷大戶紛紛選擇了不一樣的方式回歸,弘康人壽選擇了以一款以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8%的投連險強勢回歸,而國華人壽和珠江人壽則分別選擇了以保障型產品和高收益萬能險產品回歸。
保監會年前的一紙整改監管通知令網銷平臺大戶國華人壽、珠江人壽、弘康人壽等大戶紛紛玩起了“躲貓貓”,在“雙十一”期間曾經風光無限的高收益理財險集體缺席,天貓店紛紛掛起了“系統升級”的招牌,但是隨著三個月的系統升級,曾經的網銷大戶齊齊強勢回歸。
記者昨日在上述保險網銷平臺發現,經歷了一段時間的“靜默期”,如今的理財型保險收益率紛紛水漲船高,除了上述預期收益率為6.8%的投連險,還有珠江人壽推出的年化預期收益率為6.5%的萬能險。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這幾家此前風格較為激進的保險公司,其他保險公司推出的高收益產品依然難以尋覓。
現象二
在線網銷保費直接打折
一年期綜合意外險可打八折
有意思的是,除了高收益理財型紛紛回歸,有網銷平臺推出1折起的保險促銷。記者看到,網銷平臺上多款保險產品打出了七折、八折、九折等字樣,涉及的保險產品包括意外險、旅游險以及健康險,也分別包括財險和壽險公司,根據宣傳,消費者直接在相關平臺上投保即可減免保費。
以某款旅游意外險為例,原價15元保費保障6天的旅游意外險,打完七八折后只需要10.8元保費就可直接上網投保;而以某款醫療健康險為例,原價380元的保費可以保障全年的醫療健康保險,打完折之后保費為176.7元,折扣甚至五折。
不過記者發現,根據網銷平臺成交記錄可以看到,消費者對于部分“打折”的保險產品并不感冒,多款產品甚至一天都賣不出一款,部分產品甚至累計銷量都不足上百份。
根據中保協的統計,去年前三季度,51家壽險公司的壽險網銷保費收入為257.2億元,其中萬能險保費收入累計171.5億元,占人身險網銷業務的66.7%,相比而言,去年上半年萬能險占比超過90%。
不過業內專家坦言,保險產品直接打折或存在打擦邊球嫌疑,“保費打折相當于是一種變相返傭,是有悖于保險法的。”
記者觀察:網銷保險產品宣傳更為規范化
記者發現,在宣傳頁面上針對高收益保險產品的宣傳已經不見了“超低門檻”、“超短期理財”等字眼,與之相反,險企會在顯眼的位置注明保底利率,在信息披露方面,珠江人壽、弘康人壽不僅羅列了過去半年的歷史收益,說明了費用收取情況,更是對保險資金的投資方向進行說明,“包括銀行存款、回購、央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證券投資基金、股票等,以及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渠道。”
事實上,最為新興的網銷渠道,共有10家公司的網銷業務占比超過10%,其中兩家公司的網銷占比在50%以上。業內普遍認為,借助互聯網業務,一直受制于網點的后發的中小公司,更有意愿進行嘗試,試圖實現“彎道超車”。
監管:
保險網銷嚴禁
違規承諾收益
業內專家指出,未來互聯網保險的發展趨勢或呈現小額、海量、高頻以及碎片化等特點,主要體現在價格低廉、保障時間縮短、保障范圍收窄、條款簡單、標準化等。
保監會此前公布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夸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 而對于此前網銷當中返還現金券、送電話費這類促銷手段,上述意見稿也明確規定,“保險機構及第三方網絡平臺以贈送保險、或與保險直接相關物品和服務的形式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符合保監會有關規定。不得以現金或同類方式向投保人返還所交保費。”
此外,險企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資質,除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外,其他機構或個人不得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的從業人員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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