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銷四大亂象:利用銀行理財沙龍夸大收益
摘要: 保監會通報多起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多年以來,保險業因其銷售誤導和理賠難遭受詬病。為扭轉行業負面形象,保護消費者權益,監管部門三令五申要求保險業改正
保監會通報多起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多年以來,保險業因其銷售誤導和理賠難遭受詬病。為扭轉行業負面形象,保護消費者權益,監管部門三令五申要求保險業改正。近日,保監會官網通報了多起侵害保險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要求保險業從案例中吸取教訓,幫助消費者提升風險識別和自我保護能力。
亂象一:饑餓營銷實為虛假宣傳
2013年9月,河南保監局接到投訴,稱一保險公司在召開多場財富升級會時,向投資者銷售一款年金保險產品,講解內容及使用的宣傳資料存在誤導宣傳。調查發現,該公司業務員使用與總公司系統利益演示數據不一致的宣傳頁,且該公司經理及講師在產品說明會上宣稱升級活動限時、限量、限人、限額。
2011年,保監會曾明確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名義,進行宣傳炒作及銷售誤導”,但保險業的虛假宣傳卻屢禁不止。
亂象二:銀保渠道使用違規宣傳資料
2014年1月,遼寧保監局接到投訴,稱一保險公司存在違規宣傳問題。經核實,相關違規宣傳資料存在“每年存一萬”、“支取”、“利息”等混淆銀行產品和保險產品的表述,且部分宣傳資料載有保險產品年化利率不低于4.4%的書面承諾,而該款萬能險產品最低保障利率為2.5%,最低保障利率之上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2010年,銀監會曾發文叫停保險駐點銷售,其中提到保險銷售過程中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國債、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將保險產品的收益與銀行存款、國債、理財產品收益等進行片面對比。
亂象三:利用銀行理財沙龍夸大收益
2013年5月,廣西保監局現場檢查中發現,有保險公司與銀行共同舉辦“VIP客戶理財沙龍”活動中,存在夸大收益誤導投保人等問題。講座中介紹一款保險產品時,未按照高、中、低三檔演示未來的收益給付,未在講課內容及課件中說明分紅的不確定性,課件和講課內容用了“理財綜合收益255萬元,符合增長率170%”等語句,夸大產品收益。
部分投資者正是沖著保險紅利而購買的保險,而保險紅利是不確定的。在前幾年股市走熊時,不乏投資者發現保險分紅不及預期,從而要求退保,而退保需承受較大的本金損失。
亂象四:車險存在拒賠假賠問題
在車險領域,理賠難問題一直存在,其中保險公司濫用免責條款無理拒賠商業車險問題被曝光。
2013年5月,一保險公司以“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工作證”為由拒賠,但公司僅口頭告知拒賠決定,未出具拒賠通知書。浙江保監局經查實并認定該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義務,以及未按規定向被保險人發出拒賠通知書等問題。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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