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質疑燃氣公司收費
晚幾天交燃氣費 竟要10元“開口費” 工作人員:這是公司規定的
摘要:□晚報記者 郭建光 本報訊 忘記交燃氣費,燃氣被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停了,補交燃氣費重新開通燃氣時,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10元“開口費”。昨天上午,
□晚報記者 郭建光
本報訊 忘記交燃氣費,燃氣被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停了,補交燃氣費重新開通燃氣時,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10元“開口費”。昨天上午,市民聶得亮向本報反映,稱燃氣公司不應該收10元“開口費”,質疑該費用的合理性。
家住驛安小區的聶得亮告訴記者,上周燃氣公司的工作人員上門收燃氣費時,他和愛人因為瑣事忘記交了 。后來,他們發現小區南出口處貼著一張告示,稱將停止為沒交燃氣費的住戶供氣。
“上周五下午,我突然發現家中沒有燃氣了,趕緊按告示上留的咨詢電話打了過去,被告知到市文化路與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的一個點補交燃氣費。”聶得亮告訴記者,當天下午5時許他去補交了50多元的燃氣費。然而,那名收費的女子稱還要交10元“開口費”。
“雖然我認為這10元錢不應該交,但是不交就沒有燃氣用。交了10元錢后,對方給我一個條,上面注明這10元錢就是‘開口費’。”聶得亮說。
隨后,記者將此事反映到豫南燃氣有限公司用戶服務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停止為用戶供氣是針對那些不交燃氣費的居民。他們張貼停氣告示,收費的工作人員需要將停止供氣的信息告知公司另外一個部門,由他們上門停氣。停氣用戶補交燃氣費后,他們得派人上門“開口”送氣。這需要工作人員兩次上門服務,所以10元“開口費”不是隨便要的,是根據公司規定收取的。不過,如果他們公司的抄表員發現居民長期沒有用燃氣,會根據用戶要求停氣,這是不收費的。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wc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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