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民間借貸演變為非法集資
摘要: 拒絕高利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自2011年以來,民間借貸市場風聲鶴唳,溫州老板跑路、鄂爾多斯地產商自縊等事件陸續成為民間借貸的“爆點”。我國法律不禁止
拒絕高利誘惑 遠離非法集資
自2011年以來,民間借貸市場風聲鶴唳,溫州老板跑路、鄂爾多斯地產商自縊等事件陸續成為民間借貸的“爆點”。我國法律不禁止正當的民間借貸活動,明令禁止非法集資行為,而民間借貸可能演變為非法集資。
有些民間借貸是這樣一步步演變為非法集資的:比如一個小微企業在初創的時候為了解決資金的需要,企業主會通過地緣、人緣、血緣關系來籌集資金。這就是民間借貸活動,親朋好友一起籌集資金。隨著企業經營規模的擴大,資金需求的擴張,在經濟形勢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企業主通過正規金融渠道得到的資金無法滿足需求的時候,就會尋求其他渠道來募集資金,甚至鋌而走險,搞非法集資。
民間借貸是一個人要做生意、買房等,向身邊的親戚朋友借錢;而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二者在法律上有本質的區別。在表現形式上,非法集資者常常利用部分群眾求富心切、風險識別能力較弱的現狀,制造虛假信息誤導輿論,通過各種形式、接連不斷地宣傳造勢,激起公眾的投資欲望,誘導其步入陷阱。因此,廣大民眾一定要增強分辨意識,分清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警惕民間借貸演變為非法集資。
(徐小防 整理)
責任編輯:ly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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