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后市民索要發票難商家拒開發票屬逃稅行為
摘要:“發票用完了”、“下次來的時候一起給”消費后 市民索要發票難商家拒開發票屬逃稅行為□徐小防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改變,許多市民開始
“發票用完了”、“下次來的時候一起給”
消費后 市民索要發票難
商家拒開發票屬逃稅行為
□徐小防
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改變,許多市民開始在節日遠離廚房,到酒店就餐。
近日,有幾名市民向筆者反映,中秋節到飯店吃團圓飯時,許多飯店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發票。
消費5次才要到發票
上蔡縣居民王喜梅告訴筆者,9月7日中午,她們一行10人在某飯店就餐。就餐后,她到酒店吧臺埋單,收銀員告訴她,發票用完了,如果不要發票可以把就餐費零頭舍掉。
王喜梅聽后生氣地說:“我在你們這兒吃過5次飯了,每次都不給發票。你們每次都找理由讓我下次來拿發票,這不是騙人嗎?”
氣急之下,王喜梅告訴該飯店負責人,如果不給發票,自己就不付賬。
見王喜梅態度堅決,收銀員從收銀臺旁邊的一個小箱子里拿出發票給王喜梅。
“飯店明明有發票就是不給我,下次再不來這里吃飯了。”王喜梅說。
商家拒開發票
和王喜梅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市民張先生。
9月8日中午,張先生和家人一起到位于市駿馬路的一家飯店吃飯,因為正趕上中秋節,就餐的客人很多,服務員上菜的速度比平時慢了很多。
結賬時,收銀員告訴張先生,不開發票可以少收幾元錢,但張先生堅持索要發票。收銀員稱,發票用完了,要發票需要等一段時間,領了發票會通知張先生。
筆者了解到,消費者在飯店就餐索要發票難不是個案,許多市民都遇到過。飯店最常用的借口是“發票用完了”、“下次來的時候一起給”等,有些飯店還會以“打折”、“舍零頭”等小恩小惠“收買”消費者。
拒開發票屬逃稅行為
消費者結賬后商家開發票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商家拒開發票,顧客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
本報提醒市民,發票作為消費憑證,是消費者維權、稅務部門執法的重要證據。如果商家拒開發票,就違反了《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是一種逃稅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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