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找人替考者將被終身禁考
摘要:□晚報記者 李 楊本報訊 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將于9月13日、14日進行。根據9月10日起施行的《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找人替考者將被終身禁
□晚報記者 李 楊
本報訊 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綜合筆試將于9月13日、14日進行。根據9月10日起施行的《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找人替考者將被終身禁考,省衛計委提醒廣大考生誠信考試,自覺抵制違紀違規行為。
據了解,《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對在校學生、在職教師、醫師等參與有組織作弊的處理也作出了規定,部分人員也會因為參與作弊而終身無法從事醫生職業。
考生違紀違規分為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較為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和有組織作弊,考生有以上違紀違規行為,將分別作出當年該單元或考站考試成績無效、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當年考試成績無效且2年內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當年考試成績無效且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理。
另外,考生通過違紀違規行為獲得考試成績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的,由發放證書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撤銷并收回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并進行通報。在校學生、在職教師參與有組織作弊,由衛生行政部門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在校學生參與有組織作弊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醫師參與有組織作弊,由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注銷其執業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不再予以注冊。
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參與有組織作弊,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的;在考場警戒線范圍內對外進行傳遞、發送或者接收試卷內容或者答案的;散布謠言,擾亂考試環境,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考前非法獲取、持有、使用、傳播試題或者答案的;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組織作弊行為。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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