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從業者失信將被扣分
摘要: 新京報訊 (記者廖愛玲)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扣6分;食品藥品違法受到刑事處罰,一次扣12分……像開車違章扣分一樣,北京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也將受到信用約
新京報訊 (記者廖愛玲)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扣6分;食品藥品違法受到刑事處罰,一次扣12分……像開車違章扣分一樣,北京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也將受到信用約束,各類不良信息依照不同分值累積扣分,滿12分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
近日,北京市食藥監局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并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失信信息解除仍可查到
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由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的基本信息、準入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組成,囊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生產經營主體及從業人員。
不良信息包括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記錄期限為3年,期限屆滿后“系統將自動解除記錄并自解除之日起轉為永久保存的信息”。這意味著,不良信息即使解除了但還是能被查詢到。
三類行為一次扣12分
市食藥監局將對不良信息按失信程度,分為三個失信等級并按不同等級扣分。一旦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扣分累積滿12分后,就會被鎖入“黑名單系統”,期限為3年。
比如,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折合金額10萬元內的,每次扣2.5分;被責令停產停業的,或者被國家食藥監總局、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食藥監局通報的全國性或跨區域嚴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每次都扣6分。
當經營者被行政機關給予撤銷或吊銷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處罰;被禁止申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人員被禁止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等資格處罰的;因食品藥品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這3種違法行為最嚴重,一次性扣12分,直接進入“黑名單系統”,而且不得再次獲得許可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申請信用修復。
■ 入“黑名單”者將受到8種信用懲戒
●不予辦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申請業務;
●發布監管公告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不為其招投標、發股上市、從業人員辦理進京戶口等活動出具無違法情況證明;
●向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信用監管提示,提示注意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在執行行政處罰時從重處罰;
●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加強日常檢查頻次,一年內專項檢查三次以上,全項目檢查二次以上;
●提請轄區食藥監部門對鎖入“黑名單”的主體一年內抽檢覆蓋率達100%,重點品種抽檢率達100%;
●應當執行的其他約束措施。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新京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