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代馬車看奚仲作車
摘要:殷墟出土的商代馬車殷墟出土的商代馬車(一) 歷史學是門時間科學。在開展歷史研究時,首要的任務是對研究對象的年代作出正確的判斷。曾有人宣稱二里頭文化一至四期
殷墟出土的商代馬車
殷墟出土的商代馬車 (一)
歷史學是門時間科學。在開展歷史研究時,首要的任務是對研究對象的年代作出正確的判斷。曾有人宣稱二里頭文化一至四期為夏代文化已經形成“共識” 【注1】,給人的印象是夏代文化已經找到。其實,這只是一廂情愿的愿望而已,因為“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年代學研究成果不支持這種說法。
按照“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年代學研究成果,本文所說的商代,是指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1046年間商王朝在歷史上存在的時期。在考古學上,它是指二里頭遺址第三期至安陽殷墟第四期之間的遺存。
關于二里頭遺址的文化性質,我曾對二里頭遺址的四期文化遺存作過分析,指出它的第一、二期遺存與第三、四期遺存的內涵并不一致。在第三期遺存中,“不僅包含了第一、二期中常見的那組陶器,還出現了以鬲、斝、卷沿圜底盆、大口尊等一組新的陶器。鄭州商代中期遺址發掘的成果證明,這后一組陶器是二里岡期商代文化中富有特征的器物。因此,它的出現,表明第三期遺存中包含了兩種文化因素”。“它們不僅同時并存,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后一種文化因素還表現出替代和融合前者的趨勢”?;诳脊艑W界以最晚的遺存進行斷代的原則,筆者將第三、四期遺存判定為早商文化【注2】。至于探索中的夏文化,我推斷二里頭遺址的第一、二期文化可能是夏代晚期遺存。
這一看法得到許多同仁的認同,但也有人提出異議。他認為:“要在考古學上區分夏年與商年,最關健的問題是要確定成湯都亳的地望所在。如果能找到成湯的亳都,則可利用地層的原則和考古學分期的方法確定夏年了”【注3】。于是,他看上了鄭州市內東周文化層中出土的“亳”、“亳丘”等陶文,說:“‘亳丘’應該就是‘亳墟’。如同‘殷墟’曾是殷都一樣,‘亳墟’很可能就是因為鄭州商城本是商的亳都而得名的”。這樣,作者憑借“很可能”的猜測,把鄭州商城與商湯的亳都掛在一起。有了這一解釋,他迂回地用它“證明在東周時期鄭州商城名亳”。既然東周時期鄭州商城已經“名亳”,所以他提出“鄭州商城即湯都亳說”【 注4】。由此,他把自已過去提出的鄭州二里崗文化為商中期文化提升為早商文化,把二里頭遺址湯都西亳說、其文化遺存商代說,改為夏代城址和夏代文化了。
以后,他又看上了鄭州商城CET7第5層(城墻夯土層)出土木炭用常規碳14測得的年代數值:公元前1620±140年。他說:“要精確計算商的積年是困難的,要精確計算考古分期的年數更是困難的。根據現有材料,我們只能大體估計商積年在500至600年,若以公元前1028(或1066)年為商朝終止年,則成湯始建國年應為公元前1528----1666年。今據碳14測定鄭州商代遺址第二段的樹輪校正年代為公元前1620±140年。這個數據同湯居亳的年代是能大體吻合的”【注5】。于是,他得出一個結:論,說“據碳14測定,其(指CET7這個數值)樹輪校正年代為距今約3570±135年,即公元前1620年,與早商開始的年代大體相合”。他還斬釘截鐵地說:“鄭州商城其始建城的絕對年代經碳14測定為公元前1620年(樹輪校正年代),與仲丁遷囂的年代不合”【注6】。
這樣,他把公元前1620年當成劃分夏商兩代的分界點,進而宣告:“我們是湯都鄭亳說者,主張鄭州商城本身屬最早的商年,而商城之下的諸文化層的下限乃屬于夏年”【注7】。
其實,碳14測得的年代數值公元前1620±140年只是一個年代范圍,作為建城年代,意指鄭州商城在公元前1760年至公元前1480年這一范圍之內所建。他錯誤地把公元前1620±140年理解為“公元前1620年”,忽視280年的誤差范圍,這是不對的。
“夏商周斷代工程”所設的“商前期年代學研究”課題組,依據鄭州商城遺址的文化分期,從不同文化層中采選系列含碳樣品經常規碳14測定,獲得了一批年代數據。這些數據經高精度樹木年輪校正曲線匹配擬合,轉化為一批日歷年代。測年的結果表明:鄭州商城內二里崗文化一期早段的年代上限在公元前1500年前后【注8】。用二里崗二期早段發現的水井原木進行測年與校正,它的年代在公元前1400年前后【注9】。這樣,在二里崗文化一期晚段建造的鄭州商城,其年代只能在公元前1450年前后,與“鄭亳說”所說鄭州商城建于公元前1620年的說法,相差了100余年。這也證明;二里崗下層文化并不是、也不可能是商代早期文化遺存。
“夏商周斷代工程”所設的“夏時期年代學研究”課題對偃師二里頭遺址和伊川南寨遺址的第一至第四期文化遺存分別采選系列含碳樣品,并作了碳14測年。結果證明:南寨所得的年代數據與二里頭遺址所得的年代一致,證明這二個地點的測年結果均合理、可信。近年,對新密市新砦遺址出土的含碳樣品,依分期作了測年,又提供了一批年代數據。爾后,將龍山晚期至商代二里崗期的年代作整體匹配擬合,給出的二里頭遺址第一期的年代上限在公元前1750年前后,第四期遺存的年代下限則在公元前1550年上下【注10】。因此,無論按“鄭亳說”主張的公元前1620年為“商的始年”,還是按“工程”估定的公元前1600年左右為夏商分界,就公元前1620----1600年這個范圍而言,已經落在二里頭文化的第二、三期之際。
上述年代數據表明:二里頭遺址的第三、四期遺存的年代在商代紀年之內,不可能是夏代文化。所以,二里頭遺址第三、四期遺存屬早商文化,不僅從文化性質上可以證明,而且得到“夏商周斷代工程”的年代學研究成果的支持。
另外,其它一些研究結果也不支持二里頭文化第三、四期遺存是夏代文化的假說。如從事冶金史研究的學者對二里頭遺址出土青銅器及其工藝進行研究,認為二里頭第三、四期遺存的冶鑄工藝與鄭州二里岡遺址出土青銅器的冶鑄是一致的,屬同一系統。有人明確指出:“從二里頭遺址的性質和出土銅器的代表性諸方面考察,二里頭前期與后期的金屬文化遺存,其創造主體可能存在歷史性的身份轉換”【注11】。
有了這些研究成果,把考古學領域內的商代文化從二里頭遺址第三期算起,直至殷墟的第四期遺存,是合理可信的。這樣,商代紀年應該超過550年。按“鄭亳說”者的說法,商代紀年只有400余年,與夏代紀年相近,這與歷史事實相去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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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發現證明:地處內陸的商王國,已經用馬匹牽引馬車并成為最重要的交通工具。目前在河南安陽、洛陽,陜西渭南、西安,山東益都、滕州,山西靈石等地的二十多個地點發現馬車坑,據不完全統計,馬車總數超過70輛。
這種雙輪獨轅、用兩匹馬牽引的木制車輛,由轅、衡、輿、輪、軸等構成。轅的前邊有衡,長度2----
從清理出的完整或比較完整的馬車可以看出,商代馬車的形制與金文的“車”字相同。車的結構也很一致,大小規格相當接近,駕馭的方法也一樣,說明商代工匠對馬車的制作,已經在前人的基礎上作了總結與改進。馬車的形制相當復雜,但制作工藝已相當規范。同時,馬車的功能在實用中得到檢驗,其實效性得到社會的認同,因而馬車使用的范圍已相當廣泛。在商代,這種形制的馬車是最好的陸上交通工具,成為兩周時期馬車制作的樣板,并開了后世馬車的先河。
商代馬車的結構不僅復雜,也很合理。例如車廂放在軸與車轅交接處的上方,與兩側車輪的距離一致,車轅位于車廂下的中間位置,這有助于馬車在行駛過程中保持平衡,對駕馭馬匹、掌握方向也極為有利。兩個車輪的制作,也已脫離了用圓形木板制作的原始階段,改用粗細均勻、排列規整的18個輻條(個例中有多至26根者)。這是一項重大改進。用輻條代替整塊圓形木材做車輪,使馬車在行駛過程中較為輕便,速度加快。
從出土馬車的數量之多、結構之一致、地域之廣等幾個方面考察,可以推知這種馬車的制作技術己相當成熟。堅固耐用、輕便快捷的性能,使它廣泛地用于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它不僅是王室成員、貴族官僚的代步工具,還在驛站傳遞、田獵出行、遠程征伐等方面承擔了許多長距離運行的任務。
目前在豫、陜、晉、魯等省的二十多個地點出土馬車,有的屬王畿之地,有的是臣服于商王窒的諸侯國。這說明這種馬車除在商王國的地域內使用外,已經成為商王室與諸侯方國的進行聯系的重要工具。它們之間有道路相通,并借這種馬車來確保商王窒與各地之間的密切關系。
安陽殷墟是晚商時期的都城址,這里發現的馬車數量也最多。已清理的“車馬坑”有20余座,大多一坑埋一車。但在王陵區M1001、M1003附近發現的一個大車馬坑中,發掘者推斷有馬車25輛之多【注12】。這些馬車作為王窒、官僚、貴族死后的陪葬用品,在大墓旁邊、或墓室中埋放,是為了讓墓主人在另一世界內繼續享用。馬車在當時是達官貴人們的專用工具,是一種高級的豪華轎車,成為他們炫耀身份、等級的標志之一。
在安陽殷墟的發掘中,多次發現商代道路遺跡。其中有一條路,已知有數十米長、作西北、東南走向,寬約
這類馬車在鄭州商城、偃師二里頭遺址、偃師商城尚未發現,但均發現有道路。鄭州商城已發現馬車的零件,形制與殷墟出土的一致,說明它是馬車的專用零件,表明制作的是同一類馬車。
商王及其大臣使用馬車代步,各地的諸侯也爭相仿效。為了顯示其尊榮富貴,馬車的裝飾也很精致、華麗:或在車上髹漆,或配以銅飾;有的對馬頭及馬身,用不同質料的物件進行裝飾。這在當時已形成風氣。
這種馬車用兩匹馬牽引、在大道上快速行進,不僅對制作馬車的木材有特殊的要求,而且對各部件的連接與結合也有很高的技術要求。它在3000年前出現,是多種手工業(金工、木工、皮革工等等)結合的高端制品。所以它的發現,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商代手工業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也表明它在長期使用中不斷改進、不斷創新的成功之作。
那么,馬車究竟在什么時侯出現呢?這是我們需要追尋和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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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左傳·定公元年》記載:“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說的是薛國有個奚仲的人,是夏代專職掌管造車、用車的官員。據《新語·道基》記載:古時“川谷交錯,風化未通,九州絕隔,未有舟車之用,以濟深致遠。于是奚仲乃撓曲為輪,因直為轅,駕馬服牛”,認為馬車、牛車都是奚仲發明的。在漢以前的許多書籍,如《墨子·非儒下》、《荀子·解蔽篇》、《呂氏春秋·君守篇》等等,都記有“奚仲作車”的事,所以奚仲被稱為造車的第一人。
夏代有車,文獻記載也很多。如《史記·夏本紀》中記有大禹治水時“陸行乘車、水行乘舡、泥行乘橇、山行乘攆”的文字。在《史記·河渠書》中,也說大禹治水時“陸行載車、水行載舟、泥行蹈橇、山行即橋”。在《尚書·益稷》中,大禹自稱“予乘四載,隨山刊木”。所謂“四載”,指車、船、橇、轎這四種交通工具。這些說法反映了那時的先民,在面對不同的地理環境時,已經采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可惜“四載”中的車、橇、轎三種交通工具,至今未見實物。
從上一節的介紹中可以看出:商代馬車不僅數量很多,而且制作的技術已相當成熟。這說明馬車從它出現到商代晚期,應該經歷了相當長的歷程??梢酝茢啵厚R車的出現,應在商代以前比較久遠的某個時間?,F在要探討的是:夏代初期是否出現了馬車?
誠然,文獻中還有黃帝造車、相土造車等記載,也是很早流傳下來的說法。同樣,這些說法的真偽、是非,今天已無法判斷。
應該指出:一種交通工具的出現,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的產物。它既是為了滿足社會生產、生活發展的需要,也是當時的技術進步到有可能創造馬車時,它才會出現與被推廣。同時,一種先進的交通工具一旦出現,對社會經濟發展所產生的作用,往往是巨大而深遠的。在對古代遺址的考古發掘中,車的發現往往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正是它對研究古代先民的活動空間,研究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活動等等,都有重要的價值。
當人類告別野蠻時期,進入文明時代,國家出現了、城市產生了。為了滿足國家職能和城市所需的各種條件,對交通工具也提出快捷、方便的要求。商代馬車的使用跟國家與城市需要的條件顯然是適應的。它在商代的政治、經濟、軍事等活動中的重要作用,也突出地顯露出來。為使城市統治者為把他的意志能盡快地傳達、貫徹下去,要臣民接受,需要這種快捷、方便的交通工具;為了與周圍國家進行各種聯系,擴大自身的影響,也需要這種快捷、方便的交通工具;為了防御敵人、增強國力,加強與各地的聯絡,需要大量快捷、方便的交通工具;為了對外擴張、拓展疆域,也需要大量快捷、方便的交通工具。所以,馬車成為一個國家必要的裝備,是統治者為實現其政治、經濟、軍事目標的重要工具。
因此,先秦時期各國都以擁有馬車數量的多少,作為國力強弱的標志;是“千乘之國”還是“百乘之國”,被作為衡量國家大小的形象說法。
社會對馬車需求的迫切,也促使這種交通工具在數量、快捷、方便等方面不斷地改進與更新。商代馬車所表現的先進性,反映了它在長期實踐中不斷地改進與更新,使其堅固、快捷、輕便的性能得到了有效提升。這是這種雙輪獨轅的馬車成為兩周時期重要的交通工具的重要原因。
在3000年前的商代,我國的先民已經制造出多種木質車輛。除了這種馬車,還有手推車,人拉的,牛、馬牽引的其它車輛。它們承載著社會生產、生活中要求它們完成的各種功能。但在各種車輛中,以這種馬車最為重要。在汽車出現以前,馬車在很長時期內成為最重要的陸上交通工具。
考察馬車最早出現的時間,需要考慮到以下幾個條件:1,社會發展的需要。即是說,當客觀上需要馬車這種交通工具出現的時候,它才有出現的可能;2,各種手工技術達到一定水準,使制造這類馬車成為可能;3,馬匹的馴養已有可能用來駕馭車輛。
對第一個條件,奚仲所處的夏代初期,大致己經具備。人群間的交往是人類最正常的一種活動。早在五、六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在這塊東亞大陸生活的人群之間,就有了許多往來。諸如產自南海的貨貝,在黃河流域的一些遺址中己有出土,這是交流與交往的結果。到了龍山文化時期,各地居民之間的交往更為頻繁。
夏代作為我國的第一個王朝,它的出現標志我國進入了歷史時期?!妒酚?/span>·夏本紀》中所記的的夏代世系與商代世系一樣清楚,夏代的存在是不容懷疑的。
夏代世系的存在,還反映了社會劃分為階級,使統治與奴役成為社會的主要矛盾。夏王室為了統治與奴役廣大民眾,需要有力的國家機器去實施其內外政策,進行有效的統治,也需要快捷的交通工具。當時,在城市與城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夏王室與諸侯國之間,都需要有比較快捷的交通工具進行聯絡。所以,從理論上說,如果在夏王朝時期的遺址中發現馬車,不會使我感到驚奇。
誠然,大禹“四載”中所說的“陸行載車”,并非虛指,夏代有車大概不會有什么問題。問題是他乘的是什么車?是牛車還是馬車?從“奚仲乃撓曲為輪,因直為轅,駕馬服牛”的記載看,或許馬車已經出現。
另外,從商代馬車可以看到,各部件的聯結用的是榫卯結構。這種榫卯結構早在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中已經見到。夏王朝時用的斧、錛、鑿類金石工具比河姆渡文化時期進步了許多,從理論上說,在夏王朝時期的榫卯結構也應有不少提高。至于能否勝任馬車對榫卯結構所需的嚴格要求?不可妄加猜測。同樣,從理論上說,龍山時期的先民已經馴養馬匹,但是否己用馬去駕車?也未有定數。
因此,夏王朝時期是否已經出現馬車,因目前尚未發現,不便妄加推斷。有關奚仲造車或奚仲發明馬車的問題,也需等待考古發掘中有實物發現,方可論定。
由于自然原因,用木材制作的車輛在地下無法長期保存??脊艑W家借助木質車輛的朽痕與周圍泥土的顏色、硬度不同,仔細地將它們剔剝出來,使古代車輛重新呈現在人們的面前,這是一種“化腐朽為神奇”的“絕活”。所以,當一輛馬車被發掘出土后,受到世人的很高評價??墒?,對車的注意,人們大多鎖定在大墓或它旁邊的“車馬坑”一類遺存,對于丟棄在聚落其它地方的車輛,在發掘中尚難顧及,所以今后應該多加注意。
在科學研究中,證據起到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夏文化探索”課題的研究,雖然經過30余年的努力,由于至今未找到實證,哪種遺存是夏代遺存在考古學界仍然未獲共識。有關奚仲造車或奚仲發明馬車的問題,同樣需要證據。
探索的過程,是推動學術課題研究、促進學科發展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說,今天我們雖然未能就奚仲造車的問題作出肯定的結論,但它并不影響這次學術會議的價值。因為三千年前在中原大地上行駛的馬車,與古埃及發現的馬車一樣,是古代世界最進步的一種馬車。它的發現向世人展示了這一偉大發明的風采和古代能工巧匠們的聰明才智,這是很值得我們驕傲的。同時,這次會議向考古學家提出了一個問題:如何在田野發掘中關注已經腐朽的木質車輛遺存,盡快獲得突破性成果。
我想:只要有馬車存在,一定會被考古學家發現,這只是時間問題。一旦有突破性成果,我們就可對這個問題作更深入的探討了。
注釋:
1,李伯謙:《夏商周斷代工程考古課題的新進展》文物1999.3】
2,殷瑋璋:《二里頭文化探討》 考古 1978年1期
3,鄒 衡:《關于探討夏文化的條件問題》 華夏文明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87
4,鄒 衡:《鄭州商城即湯都亳說》 文物 1978年2期
5,鄒 衡:《再論“鄭亳說”》 考古1981年3期】。
6,鄒 衡:《試論夏文化》 夏商周考古論文集 文物出版社1980
7,鄒 衡:《關于探討夏文化的幾個問題》 文物 1979年3.期
8,.張雪蓮、仇士華、蔡蓮珍:《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碳14年代分析》中原文物2005.1
9,.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年階段成果報告》世界圖書公司2000
10,仇士華、蔡蓮珍、張雪蓮:《關于二里頭文化的年代問題》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化研究科學出版社 2006
11,金正耀:《二里頭時期的金屬文明及相關問題》二里頭遺址與二里頭文化研究 科學出版社 2006
12,胡厚宣:《殷墟發掘》學習生活出版社 1955;梁思永、髙去尋:《侯家莊第四本1003號大墓》 中央研究皖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7
13,《2000年中國重大考古發現回眸》中國文物報2001.5.23
殷瑋璋小傳
殷瑋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員、學術委員會委員、夏商周斷代工程專家組成員。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參與了《考古工作手冊》、《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卷》的編寫工作。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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