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節簡介
摘要:課外知識鏈接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節像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記者節是一個不放假的工作節日。新中國確立&ld
課外知識鏈接
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節像護士節、教師節一樣,是我國僅有的三個行業性節日之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記者節是一個不放假的工作節日。新中國確立“記者節”的意義,表明黨和國家對新聞界和廣大新聞工作者的關懷和重視,既在確認新聞從業者的社會地位,更在鼓舞和激勵新聞工作者繼承優良傳統,為正義事業呼吁,做好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記者節早在新中國成立前就有。從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聞從業人員都舉行各種儀式紀念這一節日。
新中國成立之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因當時沒有確定記者節的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我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中國記協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國務院提出《關于確定“記者節”具體日期的請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專家經過科學論證,報經總理、各位副總理圈閱并征得其他中央領導同志意見后,國務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復中國記協,同意11月8日確定為中國“記者節”。從此,新中國的新聞工作者有了自己的節日。
1949年12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明確規定了“記者節”,《辦法》對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規定這樣表述:“其他各種紀念節日如:二七紀念、五卅紀念、七七抗戰紀念、八一五抗戰勝利紀念、九一八紀念、護士節、教師節、記者節等,均不必放假。”但因為當時沒有確定具體日期,因此長期以來中國新聞從業人員一直未過記者節。
1999年9月18日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再一次明確列入了記者節。
11月8日是中國記協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長江為首的左翼新聞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國青年記者協會,這是中國記協的前身。七十多年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記協為團結廣大新聞工作者,推動中國新聞事業的發展,以及在開展國際新聞界友好往來等方面作出了顯著成績。將"記者節"定為中國記協成立日的另一個理由是: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是由中央級新聞單位、全國各省、區、市新聞工作者協會、各專業記協及其它新聞機構、新聞從業人員聯合組成的全國性人民團體,代表著全國70萬新聞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為"記者節"的日期,有著廣泛的代表性。
記者簡介
媒體從事信息采集和新聞報導工作的人通常稱為記者(Journalist或Reporter);記者屬于職業的一種。
采訪,媒體信息的采集和收集方式,通常通過記者和被獲取信息的對象面對面交流。
記者的分類
新聞記者按工作性質分為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廣播記者、電視記者;按報道內容分為政治記者、軍事記者、經濟記者、文教記者、科技記者、體育記者等;按地區分為本地記者、駐外記者、特派記者等。新聞機構為專題采訪報道或專門地區、部門的采訪報道,還聘請編制以外特約記者。
中國新聞記者的職務序列,分助理記者、記者、主任記者、高級記者4級。
記者的工作
記者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代替廣大的民眾前往事情發生的現場,或是接觸新聞事件的當事人,并將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導呈現于大眾媒體之上,協助媒體達成守望、教育、討論、娛樂等功能。由于記者擁有閱聽人賦予的權力,所以也被冠以“無冕王”的雅稱。
一般而言,記者主要在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雜志社、通訊社等機構工作。網絡出現之后,也有部分記者替網絡媒體(網絡報)或專業網站工作。許多政府機關、社團內,也有編制內的記者。還有不在固定媒體工作的記者,一般稱為“自由撰稿”或“自由記者”,接受媒體委托或靠投稿維持生計。
記者的表現方式可以分為報導、專題、調查采訪、專訪、精確報導等等。但記者的稿件、照片、影帶等,通常還要經過編輯臺的處理。
記者的生涯
在有新聞自由的國家,通常不限制記者的學歷或條件,所以從事記者工作有許多不同的管道。很多記者在大學或研究所就讀新聞、傳播等科系,畢業之后立即投入新聞工作,是最典型的一條路。但在德國等地,記者也可能是先完成其他專業學位后,才就讀短期的新聞學校,培養新聞采訪、寫作能力,或是高中畢業后進入媒體實習,由媒體負責教育。此外,政治、法律、社會、歷史、語文等文法科的學生,因為所學與記者工作相近,擔任記者的也很多。
在人口較多、版圖較廣的國家中,記者通常有典型的職業生涯,一開始通常在地方媒體工作,采訪的路線又以“市政”(City)或“司法”(Crime)為主,之后再慢慢從地方媒體進入全國性媒體,同時也有機會采訪黨政、財經等其他路線新聞,或轉入媒體的言論體系,擔任主筆、評論員或專欄作家等職務。
離開記者職務后,許多人也會從事公關、行銷行業,例如至企業的公關部門任職、擔任行銷主管或發言人,或是成為文學創作者。在媒體環境惡劣的地方,許多記者在媒體工作時就會細心經營與企業的關系,為未來生涯鋪路,但卻因此嚴重影響媒體報導的公正性。在媒體環境尚未完全透明的地方,許多記者也會收取紅包。
新聞從業者記者的職責與任務,可以說是多方面的。
這里主要談三點:第一,敏銳地去發現事實;第二,忠實地去報道事實;第三,當好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