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乘車得線索 未交罰款有著落
摘要: □晚報記者 王冬霞 通訊員 于廷見 本報訊 10月17日上午10時許,西平縣海某去郵政儲蓄銀行西平縣支行交納因無證駕駛產生的罰款,女工作人員趙慧景接過海某遞過去的處罰決定書,熟練地打印票據后遞給海某
□晚報記者 王冬霞 通訊員 于廷見
本報訊
當日上午10時30分,西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的張東方在乘坐出租車時,聽司機談論他朋友做的這件事后,就勸說司機做其朋友海某的工作,主動將1000元現金退回銀行。司機起初有顧慮,怕朋友說他出賣了自己,說啥也不愿意去找海某。張東方真誠地說:“人家一個女同志一個月才幾個錢,出現恁大的差錯,若盤點時發現少了1000元,還不把人家給急死。再說那1000元錢屬不當得利,你的朋友也不該拿。”
經過張東方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出租車司機終于同意和張東方一起找海某。海某一開始否認有此事,但經過張東方推心置腹的談心,海某拿出了1000元現金。張東方一刻也沒有停歇地趕到郵政儲蓄銀行西平縣支行。趙慧景聽了張東方的來意后,一核對賬目,發現賬上果然少了1000元。接過張東方費盡周折追回的1000元錢,趙慧景拉住他的手,一個勁地說:“謝謝您,謝謝交警同志,您真是助人為樂的好警察!”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