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共同約定”遏制勞資糾紛
摘要: 企事業單位承諾 職工群眾受益汝南縣“共同約定”遏制勞資糾紛本報訊 (記者 劉仁忠 通訊員 吳 予)近年來,因拖欠職工工資而引發的爭議,在各地都有攀升之勢。但在汝南縣,這一現象不但得到有效遏
企事業單位承諾 職工群眾受益
汝南縣“共同約定”遏制勞資糾紛
本報訊 (記者 劉仁忠 通訊員 吳 予)近年來,因拖欠職工工資而引發的爭議,在各地都有攀升之勢。但在汝南縣,這一現象不但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呈明顯下降趨勢,這應該得益于該縣開展的“共同約定”行動。
該縣“共同約定”行動是各級工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單位經營者與職工群眾三方在實施《勞動合同法》基礎上,圍繞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利益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協商的一個特殊約定。這一行動以縣總工會倡導、全縣企事業單位單位響應、7.8萬名職工參與為主體,由該縣包括私有民營企業在內的384家企事業單位單位經營者向社會發出“利益共商、發展共謀、效益共建、成果共享”的承諾;職工代表向全縣職工發出“樹立和強化與企業同甘共苦的信念,為企業的穩定與發展貢獻力量”的倡議,建立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共擔風險、建功立業、共謀發展的勞資關系;縣總工會向社會承諾“持續開展企事業單位‘服務年’活動,為企事業單位分憂、為職工群眾解難,在政策與措施上給企事業單位提供更多服務與扶持,給職工提供更多保障與關懷”,并組織企事業單位經營者、職工代表、企事業單位工會主席三方簽署“共同約定”協議書。
汝南縣“共同約定”2009年實施,已連續兩年在4月下旬舉行協議書簽約儀式,來自全縣、各鄉鎮和縣直單位、企事業單位經營者,代表企事業單位方鄭重向社會發出承諾;由企事業單位工會主席、職工代表分別組成的代表團,代表工會組織和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縣職工作出履約保證,三方鄭重簽訂協議書。“共同約定”協議書包括:企事業單位勞資雙方在平等協商基礎上簽訂的工資支付協議;經營者履行社會責任,對企事業單位在職員工不裁員、不減薪的條款;街道、鄉鎮區域性集體合同履約情況和監督措施;工會組織職工崗位建功、通過培訓和自我教育不斷提高職工技能保證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汝南縣“共同約定”行動的關鍵是找準了職工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平衡點,在勞動分配和共謀企事業單位發展上做文章,職工的合法權益有了保障,生產積極性得到提高,企業的凝聚力明顯增強。據汝南縣總工會對實施“共同約定”行動調查表明,近兩年來,企事業單位單位職工人均月工資從原來的670元提高到790元,相當一部分單位已超過1000元,隨意克扣、拖欠職工工資,忽視勞動保障的現象減少34%,勞動爭議比原來減少84.7%。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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