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帳篷成了工棚
摘要: 工地:帳篷是借別人的,為的是方便工地上的民工休息。民政部門 :從沒給泌陽發過救災帳篷。□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救災帳篷屬救災專用物資,嚴禁挪作他用。然而,12月14日下午,記者在泌陽縣春水鎮一建
工地:帳篷是借別人的,為的是方便工地上的民工休息。
民政部門 :從沒給泌陽發過救災帳篷。
□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救災帳篷屬救災專用物資,嚴禁挪作他用。然而,12月14日下午,記者在泌陽縣春水鎮一建筑工地上看到,印有“救災專用”字樣的帳篷竟成了民工的工棚。
對此,12月15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了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國家對救災物資的發放、回收有著嚴格的規章制度,民政部門發給誰、發多少、回收多少都有明確記錄。“市民政局自成立以來,從沒向泌陽縣發過救災帳篷,泌陽縣春水鎮也不會有救災帳篷。因為泌陽沒發生過什么災情。”這名工作人員說,至于這頂帳篷為何出現在泌陽縣春水鎮,他們已調查清楚,這個工地上的打井人員是南陽人,帳篷是他們帶過來的,至于他們從哪兒得到的,他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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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救災物資管理,提高救災物資的回收水平和使用效率,防止救災物資的浪費,國家民政部出臺了《救災物資回收管理暫行辦法》。《辦法》中明確規定,帳篷和活動板房,回收后要分別作為中央和地方救災儲備。由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征調的救災物資,應當在救災任務完成后及時歸還。《辦法》強調,救災物資的回收利用要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做到專人負責,手續完備,定點儲存,專項管理,做好保養、維護(修)工作,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挪作他用。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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