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廟鄉兩項《通知》改善生態環境
摘要:本網訊(通訊員 王文揚)為嚴厲打擊轄區內非法買賣墓地、買地造墳的行為,加強公路兩側用地管理,近日來,驛城區胡廟鄉印發了《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
本網訊(通訊員 王文揚)為嚴厲打擊轄區內非法買賣墓地、買地造墳的行為,加強公路兩側用地管理,近日來,驛城區胡廟鄉印發了《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土地、買地造墳、建場等有關違反土地管理行為的通知》和《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路兩側控制用地管理的通知》,發放到各村委、村民組及轄區各單位,并在駐馬店網進行網絡宣傳,引起廣泛社會關注,收到好的整治效果。
兩個通知強調,胡廟鄉是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的旅游資源保護和管理的區域。凡在生態旅游區進行的旅游資源的開發和涉及森林、土地利用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驛城區西部生態旅游區旅游發展的總體規劃》及駐馬店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總體發展規劃,在建設項目立項前,必須到鄉政府及區旅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待其建設方案經區旅游業發展指揮部評審通過后,報區政府批準。嚴禁各村委、村民組和群眾私自與他人(包括投資商、開發商)簽訂土地承包開發協議,擅自發包荒山、荒地、荒坡、荒溝、林地、坑塘等。嚴禁各村委、村民組和群眾私自與他人簽訂土地出租轉讓、轉包等協議。各村委、村民組和群眾凡需簽訂土地承包、轉讓、轉包及租賃等涉及荒山、荒地、荒坡、荒溝、林地、坑塘等流轉事宜的,必須報鄉政府審查批準,并報區旅游資源指揮部審核同意。否則,所簽協議一律無效。嚴禁非法倒賣土地。包括荒山、荒地、荒坡、林地、坑塘等。嚴禁在旅游規劃區內買地造墳、建場。包括墓地倒賣、開辦采石場、砂石料場、磚瓦窯場、畜禽養殖場及傾倒垃圾、固體廢棄物等破壞土地和旅游資源的行為。嚴禁在旅游規劃區內實施不符合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包括違反城鄉規劃、用地規劃及產業政策等)的項目建設。
通知要求凡在生態旅游區內已和村委、村民組及群眾簽訂過荒山、荒地、荒坡、荒溝、林地、坑塘承包合同的經營商戶,自通知發布之日起60日內,攜帶合同原件及相關手續,到鄉政府備案、審批。
為加強土地租賃,發包的規范化管理,胡廟鄉政府通知要求,凡在鄉境內公路兩側進行土地租賃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駐馬店市驛城區城鄉一體化示范總體發展規劃;嚴禁改變公路兩側土地使用性質,公路兩側符合條件的農田,必須依法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嚴禁在公路兩側建設不符合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包括違反城鄉規劃、用地規劃及產業政策等)的項目建設。符合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包括違反城鄉規劃、用地規劃及產業政策等)的項目建設,應報村、鄉、區三級備案。對于在公路兩側土地私自發包,擅自在控制用地上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區兩級政府整體規劃的,應限期整改,恢復農田耕種。
通過廣泛社會宣傳,兩個通知精神受到群眾的廣泛理解、支持和配合,使治理舉措得到有效落實。轄區內的荒山、荒地非法承包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違法行為受到嚴厲打擊,旅游規劃區內沒有再出現買地造墳現象。同時公路兩側不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的也在積極整改中。截止目前,已有23戶與村委、村民組及群眾簽訂荒山承包合同的經營商戶到鄉政府進行備案,3起村民土地糾紛問題得到解決,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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