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起我市車用壓縮天然氣以“千克”結算
摘要: □晚報記者 李 楊 通訊員 張衛鋒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6月3日起,我市車用壓縮天然氣計量結算單位,將由原來的體積“立方米&rdquo
□晚報記者 李 楊 通訊員 張衛鋒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
據了解,我國壓縮天然氣加氣機從1998年投入使用起,一直采用“立方米”作為計量結算單位。這需要輸入密度系數進行折算。但是,天然氣的密度會受天氣等因素影響發生變化,導致用體積作為計量結算單位不完全準確,一定程度上影響貿易結算的公平公正。
“為此,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我市決定采用國際上通用做法(即國際建議R139:2007《車用壓縮氣體燃料測量系統》)重新修訂了JJG996-2012《壓縮天然氣加氣機》計量技術規范,以質量作為車用壓縮天熱氣的計量結算單位。”市質監局計量科科長郭衛華說。
“加氣機計量結算單位發生變化,其顯示的車用壓縮天然氣單價將進行等值更改。這是否對消費者產生影響呢?”記者提出疑問。
針對記者的疑問,郭衛華說:“價格更改是因為計量結算單位改變而進行的等值更改,對于消費者所加天然氣的數量和支出的費用沒有任何影響,反而有利于貿易結算的公平公正。”
責任編輯: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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