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廟鄉關于加強公路兩側控制用地管理的通知
摘要: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公路兩側控制用地管理的通知為切實加強胡廟鄉公路兩側土地使用和建設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亂占、亂搭、亂建行為,確保公路
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公路兩側控制用地管理的通知
為切實加強胡廟鄉公路兩側土地使用和建設的管理,有效地控制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亂占、亂搭、亂建行為,確保公路安全暢通,充分發揮公路在我鄉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中的重要作用,保證公路沿線村鎮的建設得到統一規劃和合理控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加強我鄉公路兩側土地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公路兩側控制用地是指從公路現有路基外緣起算
二、凡在我鄉公路兩側進行土地租賃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駐馬店市驛城區城鄉一體化示范總體發展規劃。
三、嚴禁改變公路兩側土地使用性質,公路兩側符合條件的農田,必須依法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四、嚴禁在公路兩側建設不符合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包括違反城鄉規劃、用地規劃及產業政策等)的項目建設。符合市、區兩級人民政府總體規劃(包括違反城鄉規劃、用地規劃及產業政策等)的項目建設,應報村、鄉、區三級備案。
五、對于在公路兩側土地私自發包,擅自在控制用地上修建建筑物和構筑物,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區兩級政府整體規劃的,應限期整改,恢復農田耕種。否則發包行為一律無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發包人和承包人自負。
六、本通知自印發起生效。
舉報電話:胡廟鄉村鎮發展中心 嚴柏林 13939601739
驛城區胡廟鄉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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