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大戶欠費須繳滯納金我市或實施階梯水價政策
摘要: □晚報記者 劉永奇本報訊 “根據上級規定,我市所有用水戶欠繳水資源費超過7日后,須按日繳納2‰的滯納金。”昨日,針對市民關心的水資源費滯納金問題,市節水辦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晚報記者 劉永奇
本報訊 “根據上級規定,我市所有用水戶欠繳水資源費超過7日后,須按日繳納2‰的滯納金。”昨日,針對市民關心的水資源費滯納金問題,市節水辦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規定原則上針對所有用水戶,但由駐馬店匯津水務有限公司代收的用水戶由其公司自行決定。
駐馬店匯津水務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并沒有向用戶收取水費滯納金。
市節水辦負責人閆國臣告訴記者,水資源費的征收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供水管網區域內直接從地表或地下取水的自備取水戶。這些單位或個人多是用水大戶,年用水量大都在1萬噸以上。
“現在城區居民的水費由駐馬店匯津水務有限公司代收,滯納金的收取由他們公司自行決定。”閆國臣說。昨日,記者就此采訪駐馬店匯津水務有限公司得知,該公司以前收過滯納金,但從2009年起就不再收取了。
“我市水資源短缺,人均水資源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征收水資源費和滯納金的出發點是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閆國臣說,我市將來可能會實行階梯式水價政策,引導用戶合理用水。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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