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你會“吃不了兜著走”嗎
摘要: 外出就餐打包有學問 新華社發□晚報記者 高琳琳 實習生 楊 圃本報訊 因為是否要打包一點剩菜的問題,市民魏先生和妻子發生了爭執,最終丈夫“勝利”,把剩菜裝了起來。昨日中午,記者在市區一
外出就餐打包有學問 新華社發
□晚報記者 高琳琳 實習生 楊 圃
本報訊 因為是否要打包一點剩菜的問題,市民魏先生和妻子發生了爭執,最終丈夫“勝利”,把剩菜裝了起來。昨日中午,記者在市區一些飯店采訪發現,部分就餐市民有打包的習慣。
部分市民很節約
“跟親人一起吃飯,肯定會把剩菜打包。順便教育自己的孩子要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昨日上午,記者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飯店遇到了和親人一起就餐的市民魏先生。他告訴記者,如果是單位領導一起吃飯,他就不會打包,原因是面子上掛不住。
隨后,記者來到市中華大道一火鍋店。該店服務人員正在收拾餐桌上的剩菜。“服務員,給我們拿幾個塑料袋。”另一桌一位準備結賬的顧客對服務員說。“沒剩什么東西了,別打包了。”同桌有人提議。“都是自已人,晚上回家熱熱還能吃,要不然就浪費了。”該市民堅持把餐桌上沒吃完的食物裝進了塑料袋。
在采訪中一些市民告訴記者,外出吃飯打包要看情況。如果是朋友之間在一起吃飯,自然會打包,但是如果是和單位領導一起或是請他人吃飯就不會這么做了。
避免“舌尖上的浪費”
昨日,記者在市文明大道北段一酒店看到一句“適量點餐,避免浪費”的提示語。該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酒店提示前來就餐的顧客把剩余飯菜打包,并且主動提供塑料袋。為了避免浪費,在顧客點餐時服務人員會提醒顧客按需點菜。
隨著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到飯店吃飯已成普遍現象。酒足飯飽之后,面對剩下的飯菜,一些人選擇了打包,而另一些人選擇了“走人”。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如今,外出就餐后將剩菜打包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民的認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飯菜都可以打包,即使可以打包的食物,再次食用時也應注意食用方法。例如剩魚一定要充分加熱后食用,吃剩的蔬菜最好不要打包。富含淀粉類食品最好在4小時內吃完。此外,剩飯的保存時間以不隔餐為宜,盡量在5~6小時內吃完。此外,熟制食品放進冰箱前,應涼透。食用冰箱中放置的熟制食品前,也需回鍋燒熟煮透后方能食用。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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