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縣槐樹鄉李興樓村山林看護人員多年未發看管費
摘要: 群眾反映情況:我們是遂平縣槐樹鄉山林看護人員等三戶群眾,我們和村里簽訂了10年的看管合同,多年來沒發過看管費,現在山林被劃為森林公園了,省里每畝補貼8元,我們認為村里應從補貼中拿出一部分錢給我們。遂
群眾反映情況:我們是遂平縣槐樹鄉山林看護人員等三戶群眾,我們和村里簽訂了10年的看管合同,多年來沒發過看管費,現在山林被劃為森林公園了,省里每畝補貼8元,我們認為村里應從補貼中拿出一部分錢給我們。
遂平縣答復情況:經核實:袁書點與李興樓村委簽訂護林合同為1998年4月8日至2008年10月30日;李杰、李隨成與李興樓村委簽訂護林合同均為2001年1月至2012年1月。合同中特別注明:看護費按一定比例從其看護林木出賣收入中支付。但在2010年,合同規定中所在看護林地被劃為省級公益林,所有林木禁止砍伐,不存在有山林出賣收入,導致原合同內容不能執行。
經槐樹鄉政府協調溝通,目前李興樓村委已與袁書點、李杰、李隨成三人簽訂還款協議,由村委分期支付所欠看護費,三人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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