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收費須慎重 明白告知要先行
摘要: 反映陳港村村委搭車收費的問題:張某來電反映:新蔡縣頓崗鄉陳港村村委干部在發放新農合本時,又按照每畝地4元錢收取村民費用。新蔡縣政府反饋:陳港村委地勢低洼,內澇嚴重,為解決群眾反映水災帶來的不便問題
反映陳港村村委搭車收費的問題:張某來電反映:新蔡縣頓崗鄉陳港村村委干部在發放新農合本時,又按照每畝地4元錢收取村民費用。
新蔡縣政府反饋:陳港村委地勢低洼,內澇嚴重,為解決群眾反映水災帶來的不便問題,2008年,頓崗鄉政府經研究,并與群眾商量,決定由群眾出資自購變壓器,并負責管理。經過動員,村民張某出資購置了變壓器,管理費按照每畝地1.5元錢的標準向群眾收取。群眾沒有表達不同意見,此后幾年,管理費繳納正常。2012年,陳港村委干部在收取管理費時,為了方便工作,便借助發農合本的機會一并收取管理費,導致群眾誤解。目前,縣政府已責成頓崗鄉政府立即整改,并做好群眾的解釋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點評:新蔡縣頓崗鄉陳港村干部在收取管理費時,借發農合本的機會一并收取以前經群眾同意并一直在收取的變壓器管理費,導致群眾誤解,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有搭車收費之嫌,二是群眾不明白收的什么錢。如果收費前進行廣泛宣傳,解除群眾對搭車收費的疑慮,群眾就不會有意見。因此,事關農民群眾的收費一定要慎之又慎,在解決方便收費問題的同時,應事先廣泛宣傳,明白告知群眾收費的項目和依據。(代建新)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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