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的做法我們想不通
摘要: 想入住新房先交物業費 粵信·帝豪花園業主——物業的做法我們想不通□晚報記者 王永良 實習生 陳 鴻“我花幾十萬元錢買的房子, 好不容易盼到了交房時間,卻被告知補齊物業費才
想入住新房先交物業費 粵信·帝豪花園業主——
物業的做法我們想不通
□晚報記者 王永良 實習生 陳 鴻
“我花幾十萬元錢買的房子, 好不容易盼到了交房時間,卻被告知補齊物業費才能拿到新房鑰匙。新房鑰匙還沒拿到手,就讓我交物業費,他們的做法合理嗎?”昨日,市民
“物業的做法我們想不通 ”
“雖然房子早已交工,但新房我還沒有裝修,沒有產生垃圾,為何物業要我補交物業費?不補交物業費,物業就不給我新房鑰匙。物業的做法我們想不通。”
昨日上午,
雙方可協商解決此事
據粵信·帝豪花園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該小區的房子在2010年如期完工后,就已通知各位業主交房,新房的管理權也交由物業管理。
“無論
昨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市房管局物業與中介管理科科長焦新。他表示物業讓
焦新說:“物業接管小區后就開始為業主提供服務,這些費用必須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焦新說:“業主沒有入住小區,物業費該如何交、交多少,目前,《物權法》還沒有相關規定,但業主可以和物業協商。物業將物業費與房屋鑰匙捆綁在一起是不對的,《物權法》規定物管部門不能這樣做。”
焦新提醒業主,交物業費是業主應盡的義務,但是如果業主遇到“霸王條款”,可向有關部門投訴,也可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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