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滿12萬元者別忘了申報個稅
摘要: □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如果您去年全年所得超過12萬元,請別忘了到地稅部門申報個稅。昨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2010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從2011年1月1日開始,至3月31日
□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如果您去年全年所得超過12萬元,請別忘了到地稅部門申報個稅。昨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2010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從2011年1月1日開始,至3月31日結束。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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