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被撤銷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劉 陽)記者日前從市發改委獲悉,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通知,自2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31項涉及企業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此項政策將進一步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支持企業發展
本報訊 (記者 劉 陽)記者日前從市發改委獲悉,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通知,自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為:教育部門的中小學閱讀圖書評審費;公安部門的往來港澳小型船舶查驗簿收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交通運輸部門的運營車輛二級維護檢測收費,運營車輛綜合性能技術等級評定(檢測)收費;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的衛星轉發器信道費;農業部門的農藥改變劑型登記費,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費(人工馴養、繁殖動物資源保護費);文化部門的音像制品防偽標識費;衛生部門的疫情處理費,衛生質量檢驗費;海關部門的施封鎖成本費;稅務部門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副本收費,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收費,合伙企業分支機構年檢收費,個人獨資企業登記、變更登記和年檢收費,私營公司分公司年檢收費,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設立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變更登記費,籌建企業注冊登記費,分公司年檢收費,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年檢費,國際注冊手續費(商標注冊申請),國際注冊手續費(續展注冊申請),國際注冊手續費(轉讓注冊申請),國際注冊手續費(變更注冊申請),國際注冊手續費(延展注冊申請)和國際注冊手續費(商標申請基礎翻譯費);林業部門的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人工馴養、繁殖動物資源保護費);檔案部門的科學技術檔案信息資源收費共3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