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高管薪酬與現金分紅掛鉤如何
摘要: 隨著2010年年報披露漸入高潮,上市公司的分紅問題再次受到關注。據報道,監管部門正在醞釀出臺措施,鼓勵上市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讓投資者獲得更多回報,爭取形成較為健全的上市公司持續回報股東機
隨著2010年年報披露漸入高潮,上市公司的分紅問題再次受到關注。據報道,監管部門正在醞釀出臺措施,鼓勵上市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讓投資者獲得更多回報,爭取形成較為健全的上市公司持續回報股東機制。此外,還建議適當降低紅利稅稅率,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應與分紅情況掛鉤。
投資與回報本是一對“孿生兄弟”,投資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取回報。但是,投資與回報嚴重不對等的狀況卻在A股市場中大范圍地存在著,并由此導致了證券市場投機行為猖獗,也導致了炒題材、炒概念等現象異常盛行。
“重籌資,輕回報”不應總成為市場的標簽,但卻客觀地存在著。監管部門醞釀出臺相關措施,顯然正是看清楚了這一點。而從股市誕生20年來上市公司分紅變動情況看,如果沒有制度建設作保證,上市公司的分紅是不可能積極起來的。
其實,無論是當年的“國九條”,還是監管部門頒布的相關規章制度,都曾要求上市公司積極回報投資者。如2004年頒布的《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中,就要求“上市公司應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此后的情況如何呢?到底有多少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時“積極”了呢?
2009年滬深上市公司分紅總額首次高于當年的融資總額,曾是滬深證券市場一條非常吸引眼球的新聞。遺憾的是,類似的情形實在太少。更多的情況則是,上市公司融資總額大大超出當年的分紅總額。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2009年上市公司分紅之所以能積極起來,得益于2008年10月中國證監會出臺的《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正是由于將上市公司再融資與現金分紅緊密掛鉤,才使那些存在再融資沖動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先考慮分紅。
A股市場之所以缺少像佛山照明這樣的“現金奶牛”,固然與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意識淡薄有關,更有制度建設上存在漏洞的原因。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沒有將分紅與再融資掛鉤之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并不熱衷于分紅(包括送股與派現),《管理辦法》出臺后,真正現金分紅的也不多,而玩數字游戲的則不少。而在《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實施后,局面才算有了明顯改觀。因為現金分紅與再融資聯系起來了,上市公司分紅才“積極”起來。這說明,倡導上市公司積極回報投資者,制定政策以及采取措施相當重要。
沒有“壓力”就不會有“動力”,在上市公司分紅問題上同樣如此。要使市場出現更多的“現金奶牛”,唯有在制度建設上著力才是正道。 當前,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資產重組等都呈現出風起云涌之勢。除了再融資已與現金分紅掛上鉤之外,筆者以為,似還應加上一條,欲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其實施資產重組的門檻,亦應與分紅掛鉤。如果分紅不達標,不妨取消其資產重組的資格。相信如此一來,上市公司的分紅無疑會更加積極。
另一方面,鑒于某些上市公司多年來只顧高管漲薪,罔顧股東回報的歷史慣性,將高管薪酬與現金分紅掛鉤,同樣是促進上市公司積極分紅的舉措。當高管的切身利益與現金分紅“共進退”時,即使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上市公司也會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
只要制度建設到位,多方面措施形成了合力,市場還怕上市公司分紅不積極嗎? (曹中銘 作者系知名市場評論人)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