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債市監管強化 多部門共筑“電子眼”
摘要: 央行昨日首次公開發文,要求銀行間市場多個部門加強對債券市場交易、清算及結算的日常監管,切實提高對違規交易等的快速反應與處理能力。通知特別提出,發生交易價格偏離市場公允價格等異常現象時,應當
央行昨日首次公開發文,要求銀行間市場多個部門加強對債券市場交易、清算及結算的日常監管,切實提高對違規交易等的快速反應與處理能力。通知特別提出,發生交易價格偏離市場公允價格等異常現象時,應當于交易達成前,將有關情況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交易商協會一位不愿具名的監管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與此前下發至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或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不同,央行此次首度公布規范債市交易的文件,從流動性管理的方式創新上看,具有一定深意。
通知指出,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對債券交易、清算及結算等進行日常監測與管理,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并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同時抄送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通知稱,銀行間債市債券結算代理人可通過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代理委托人進行債券交易。委托結算代理人進行交易結算的,則由其結算代理人于交易達成當日將有關交易情況送同業拆借中心備案。
光大銀行資金市場部資深分析師盛宏清認為,央行此舉實際上是將銀行間市場場內交易的各個主體加以整合,有利于負責日常集中清算的部門對市場進行實時監控。盛宏清表示,央行此舉用意在于,在此前分散的多個管理部門之間構筑債市“電子眼”,藉此加強對流動性風險的管理與控制。
通知還對市場參與者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結算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代理交易結算服務,交易商協會加強自律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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