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2008年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公告
摘要: 各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5號令)和《河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按比例安排
各用人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85號令)和《河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進行年審的通知》(駐政辦?眼2004?演12號)的規定,現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
駐馬店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年審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0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2.地點:各縣區年審地點在縣區地稅局稅務征收大廳,市直單位年審在市地稅局直屬分局稅務征收大廳。
3.聯系電話:2833707 3667069
13839661081
三、年審內容
1.《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此手冊到市地稅局直屬分局二樓納稅大廳領取)。
2.上年度1月至12月工資冊、編制冊。
3.在職殘疾職工的身份證、戶口簿、《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殘疾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證明和勞動部門簽證(章)的勞動合同書原件、復印件等有關資料。
4.上年度在職職工統計年報表。
四、處理方法
1.各單位必須在5月31日前參加年審,對到期仍不參加年審的用人單位,視為沒有安排殘疾職工,根據統計、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職工總數,直接下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款通知書》。
2.對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又拒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用人單位,按照法律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駐馬店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
2009年3月31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日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