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期典型違法廣告公告
摘要: 近期,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測中心對市區主要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監測,現根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將發現的典型違法廣告公布如下:1.“夫奇銀屑膠囊(夫奇1+1)”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
近期,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測中心對市區主要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監測,現根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將發現的典型違法廣告公布如下:
1.“夫奇銀屑膠囊(夫奇1+1)”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國際首例疫苗型皮膚病新藥,先清毒,后免疫,一次根治牛皮癬、濕疹等頑固性皮膚病,皮膚病不再反復,百天治愈老頑癬,解決了皮膚頑癬反復發作的難題,改寫了皮膚病、牛皮癬不可根治的歷史”,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無效退款”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和欺騙消費者。
2.“仲景圣方膜”醫療器械廣告。該廣告宣稱“源于《傷寒雜病論》,來源于2000年前的古方……融合兩大諾貝爾提名技術,徹底治骨,除風拔刺只需輕輕一抹,透骨、治骨一次完成,連用幾個月,一些臥病在床的老骨病人竟然能站起來了”等,以患者的名義為該產品的功效作證明,擅自篡改審批內容、夸大產品功效。
3.“天天降壓寶”保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消除高血壓關聯疾病,徹底防止反彈,提高機體免疫力,經過各大醫院5000名患者證明,3天血壓恢復至平穩,15天高血壓基本保持平穩狀態,2~3月患者自主調壓功能恢復,6個月大部分患者開始換藥,血壓沒有出現反彈現象,高血壓引起的中風后遺癥等基本消失”等,主要違法表現為保健品宣傳療效,以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該產品的功效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保證。
4.“聯邦視力寶”廣告。該廣告宣稱“清眼毒、排眼栓,貼出健康,貼出光明,貼出幸福……效果是傳統眼貼的60倍以上……1200萬眼病患者康復的事實,被眼病患者稱為眼病神帖,不吃藥、不手術,只需一貼,全面康復各種眼病”等,其主要違法表現為將普通日用品作為醫療器械進行夸大宣傳,利用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且廣告內容含有“治愈不復發”等絕對化語言。
5.解放軍159中心醫院以“糖尿病新突破——159醫院可以手術治療糖尿病啦”為題發布的醫療廣告。該廣告違反禁止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發布醫療廣告的規定,嚴重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相關廣告法律法規。
6.駐馬店市民生婦科醫院微創婦科診療中心發布的醫療廣告。該廣告宣稱“首家推出綠色雙腔減壓無痛人流術,輕松為您解除意外早孕煩惱”等,主要違法表現為以內部科室名義發布,且在廣告中宣傳診療技術和診療方法,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嚴重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相關廣告法律法規。
7.駐馬店市歡樂愛家置業有限公司發布的愛家·會展國際的房地產廣告。該廣告稱“精致五星級公寓,升值潛力無限,低總價、高租金、高回報、全民投資、保值增值投資品,升值、保值、穩定收益,引領天中投資熱潮”等,主要違法表現為房地產廣告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
上述廣告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虛假夸大宣傳,廣大消費者反映強烈,現予以公告。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使用和購買藥品、保健品以及接受醫療服務時要辨明廣告的真實性,理性消費,以免上當受騙。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繼續嚴厲打擊利用消費者、患者和專家名義或形象作證明;宣傳治療作用或夸大功效的保健品廣告;宣傳有效率,保證功效的藥品廣告;夸大診療效果,保證治愈的醫療服務廣告等嚴重違法廣告。
以上典型虛假違法廣告,凡涉及到的相關發布媒體,要嚴格進行自查整改,若再違規發布,將嚴肅查處。
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糾風辦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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