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理順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價問題的通知
摘要: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理順市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價的批復》(駐政文[2011]294號)之規定,現就理順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價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理順市中心城區的出租車運價:起步價由4元(含2公里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理順市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價的批復》(駐政文[2011]294號)之規定,現就理順駐馬店市中心城區出租車運價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順市中心城區的出租車運價:起步價由4元(含
二、繼續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減免出租汽車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政策。其中,出租車公司服務管理費由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商同出租汽車公司及工會收取,原則上不得高于毗鄰城市同類行業的標準。
三、市運管部門要加強對出租車公司及業主的管理,嚴格要求各出租車輛在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和標示監督電話。同時,抓緊時間協同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安排計價器的調整,以確保政府理順后的出租車運價政策的順利實施。
四、各出租車業主要文明經營,樹立良好職業形象,禮貌待客,嚴禁拒載、故意繞行、敲詐坑騙乘客。
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價格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要加強對出租車運價的管理與監督;及時受理消費者舉報和查處出租車運價執行中的價格不法行為;重點查處出租車行業中部分業主擅自提高運價,不經技術監督部門統一調整計價器的亂加價問題,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出租車運價政策。
六、本通知下達后,之前凡涉及出租車運價的相關文件一律廢止。本文自
駐馬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