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期典型違法廣告公告
摘要: 近期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測中心對市區主要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監測,現根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將發現的典型違法廣告公布如下: 1.駐馬店軍分區醫院癲癇精神病???、皮膚病??啤?/p>
近期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監測中心對市區主要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監測,現根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將發現的典型違法廣告公布如下:
1.駐馬店軍分區醫院癲癇精神病專科、皮膚病??啤遵帮L治療中心、男科治療中心發布的醫療廣告,該廣告在廣告中宣傳診療技術和方法,使用絕對化語言,違反禁止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名義發布醫療廣告的規定,嚴重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相關廣告法律法規。
2.李群腫瘤醫院發布的治療醫療廣告,該廣告宣稱“中藥治療無毒副作用,孕婦、兒童都可以用,一般7~10天見效,從醫至今用中藥治愈患者數萬人,深受患者好評,治好后不復發”。主要違法表現為在廣告中宣傳診療技術和診療方法,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欺騙消費者,嚴重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相關廣告法律法規。
3.名門地產駐馬店有限公司發布的名門風光城市廣場的房地產廣告,該廣告宣稱“旺鋪總價10萬元起,20年帶租約銷售,遞增型高額收益,年收益率高達15%!”等,廣告中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嚴重違反了《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4.“九九百通褲”生活用品廣告,該廣告宣稱“有病治病,無病防病,各種疾病一穿就好,穿九九百通褲一通百通,讓你百病難生,要想不得病,換上九九百通褲,疾病痛苦去無蹤……堅持穿各種疾病全穿好……風濕骨病腰腿痛,一條褲子全搞定,讓你徹底告別心腦血管病、咳喘老肺病、胃病腸炎、糖尿病、婦科病、前列腺炎”等疾病,主要違法表現為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利用明星、患者“現身說法”為該產品的功效作證明,日常生活用品宣傳有治療功效,嚴重欺騙消費者。
5.“沙參止咳湯散(丹神定喘)”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祖傳老蒙方,獨方治咳喘,只需三副藥,一副藥??韧4?,兩副藥活肺救心,三副藥終身不咳喘……丹神定喘有奇效,除病只需三副藥”等,主要違法表現為以患者的名義和形象為該產品的功效作證明,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使用絕對化語言誤導消費者。
6.“晶珠抗癌口服乳液”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國家藥監局特批癌癥特效藥,走出癌癥治療困境,實現帶瘤生存,征服腫瘤頑疾,創造生命奇跡,5天疼痛、失眠、食欲差等癥有效緩解……3個療程,腫瘤縮小甚至消失,平均延遲癌癥患者生命5~20年”等,在廣告中采用專家和患者問答的形式,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學術機構、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含有大量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
7.“蒙常衛康(哈敦海魯本勒九味丸)”藥品廣告,該廣告宣稱“12家醫院臨床證明,對急慢性胃腸炎當天見效,3天治好,久治不愈的老胃病、老腸炎30天治好,胃潰瘍、胃穿孔、腸息肉、腸梗阻3個療程治好……服用一個療程胃腸腸粘膜完全修復”等,主要違法表現為以患者的名義和形象為該藥品的功效作證明,含有“無毒副作用”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誤導消費者。
上述廣告嚴重違反了《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虛假夸大宣傳,廣大消費者反映強烈,現予以公告,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使用和購買藥品、保健品以及接受醫療服務時要辨明廣告的真實性,理性消費,以免上當受騙。駐馬店市工商局將繼續嚴厲打擊利用消費者、患者和專家名義或形象作證明;宣傳治療作用或夸大功效的保健品廣告;宣傳有效率,保證功效的藥品廣告;夸大診療效果,保證治愈的醫療服務廣告等嚴重違法廣告。
以上典型虛假違法廣告,凡涉及的相關發布媒體,要嚴格進行自查整改,若再違規發布,將嚴肅查處。
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糾風辦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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