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用途(指標)變更公示
摘要: 以下項目申請進行規劃用地性質或指標變更,已履行了論證程序,市規劃局局務會議和市規劃建設聯席會議已經通過,擬予批準。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條、《建設用地容積
以下項目申請進行規劃用地性質或指標變更,已履行了論證程序,市規劃局局務會議和市規劃建設聯席會議已經通過,擬予批準。
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條、《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建規〔2012〕22號)第六條和第七條、《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現向社會公示。凡對此變更有任何意見的單位和個人,請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局提出書面意見。對于這些意見的采信情況,我局將研究后予以書面回復。
公示期:
駐馬店市城鄉規劃局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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