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的通告
發送短信 zmdsjb 到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 河南省公安廳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的通告根據公安部《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見》(公消[2012]164號),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
河南省公安廳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的通告
根據公安部《關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見》(公消[2012]164號),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并定期實施自我評估,真正實現“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現就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自我評估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自我評估時,要嚴格按照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印發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自我評估報告備案表》明確的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等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評估標準、評估方法開展自查檢查。
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于2012年7月開始,每月全面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我評估,并于當月25日前將紙質評估資料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四、公安部完善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月通過該系統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四個能力”自我評估情況,每月最后五日為評估情況報告備案時間。
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四個能力”自我評估發現的問題和工作薄弱環節,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時整改,切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結合單位上報評估情況開展針對性的抽查,對不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存在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廳
2012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