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度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的公告
摘要: 駐馬店市驛城區質量興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申報2013年度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的公告依據《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興區戰略的決定》和《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駐馬店市驛城區質量興區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申報2013年度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的公告
依據《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質量興區戰略的決定》和《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2013年度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申報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時間
申報范圍:制造業、工程和服務等行業中的組織(企業/機構),凡符合條件的均可申報。
申報時間:2013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二、申報條件
1.在駐馬店市驛城區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組織(企業/機構);
2.積極導入和應用先進的質量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了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并提供包含三年數據和信息的自評報告;
3.具有杰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質量水平、經營結果(顧客和市場結果、財務結果、資源結果、過程有效性結果、組織的治理和社會責任結果、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最近三年未發生虧損,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4.品牌優勢突出、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責任聲譽,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河南省名牌產品、河南省著名商標的生產企業及優秀服務品牌企業可優先推薦申報;
5.企業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高,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市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對本地經濟發展能起到帶動作用;
6.獲得區有關主管部門推薦。
三、評審標準
主要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GB/T19580-2012)。
四、申報受理
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企業/機構)按照申報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向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自愿申報,秘書處自收到申報組織(企業/機構)申報材料當日起,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申報組織(企業/機構)的符合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并將結果反饋到申報組織(企業/機構)。對需要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的發出申報材料補充通知,申報組織(企業/機構)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完善。
五、申報材料
1.《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申報書》一式三份;
2.組織概述(4000~1萬字以內)一式三份;
3.組織自我評價報告(3萬~10萬字以內)一式三份;
4.證實性材料;
5.含上述材料(電子版)光盤一份。
注:申報材料用紙采用A4型紙張。申報材料中“組織概述”應放置在組織的“自評報告”前面,兩部分內容的排版必須符合GB/T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中規定的排版規格要求,雙面印制。
六、有關事宜
1.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經相關部門推薦,嚴格按照評審程序和標準開展評審工作。
2.《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申報書》(點擊下載)在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相關部門、企業可通過網址瀏覽下載填報。
聯系單位:駐馬店市驛城區區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駐馬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驛城區分局)
聯系電話:0396-2637776 2639629
聯系人:李新建
地 址:駐馬店市文明大道北段 郵 編:463000
2013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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