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 “文明誠信、守法經營”百家企業誠信宣言活動的實施意見
摘要: 各縣區委宣傳部,縣區文明辦、工商局、消費者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企業: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的消費維權意識,倡
各縣區委宣傳部,縣區文明辦、工商局、消費者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全社會的消費維權意識,倡導企業文明誠信、守法經營,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促進企業生產、銷售、安全合格的產品,提供優良的消費服務,創造和諧的消費環境,中共駐馬店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費者協會聯合開展“文明誠信、守法經營”百家企業誠信宣言活動,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目的和意義
目的:倡導依法誠信經營、呼喚誠信回歸。
意義:提高全社會的消費維權意識,讓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更有力量;經營者誠實守信,自覺履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責任,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促進企業在生產、經營、銷售、服務過程中,生產銷售安全合格的產品,提供優良的消費服務,確保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生命和財產不受侵害,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切實維護。
二、實施方法步驟
(一)通過媒體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河南省消費者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消費維權意識。
(二)在全社會企業中倡導“文明誠信、守法經營”意識,自覺履行社會責任。分行業(每個行業5~8家)在駐馬店媒體上發布企業誠信、承諾宣言,創建我市企業界的文明誠信守法經營氛圍。
三、對2013年度“文明誠信 守法經營”的企業單位,通過申報、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發“誠信單位”牌匾和證書,以表彰、弘揚文明誠信行為。
附:1.誠信單位條件
2.誠信單位申報表
中共駐馬店市委宣傳部
駐馬店市文明辦
駐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駐馬店市消費者協會
2014年2月28日
附件1:
一、誠信單位條件
1.參加申報的企業,須有兩年以上的經營資格,認定時間為2013年度。
2.重視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積極參加3·15等公益活動,依法規范本企業的經營行為,提供優質的商品、優良的服務。
3.在同行業中是骨干、信譽良好、依法納稅單位。
4.有完善的經營服務機制,確保經營活動的安全、衛生與質量,不經銷假冒偽劣商品,不提供虛假宣傳服務,價格合理明示,服務熱情周到,無不正當競爭行為。
5.近兩年無重大消費者投訴,對投訴認真對待、積極主動,妥善解決。
6.嚴格執行《消法》、《條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
7.重視消費維權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務機制和網絡,設有消費維權專(兼)職機構和工作人員。
二、申報誠信單位材料
1.填寫誠信單位申報表。
2.提供企業注冊登記、稅務登記、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提供近兩年內獲得的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提供企業向社會服務承諾書。
三、有關要求
1.為了確保認定質量,市消協將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和實地調查,并征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意見。
2.為保證此項活動的健康發展,市消協每年將對獲得此榮譽的單位進行走訪和調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誠信單位”稱號并在媒體上公布。
四、上報材料截止時間
3月5日前,各單位將申報材料報至市消費者協會。
市消協辦公室電話:2886315 2882825
聯系人:王紅 13507660087 張嚴 13839676816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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