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個稅變革來得更猛一點兒吧
摘要: □吳睿鶇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將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據多家權威媒體透露,個稅的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預計會調整為3000元,稅率結構由9級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累進稅率。就目前而言,降低個稅,最
□吳睿鶇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將對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審議。據多家權威媒體透露,個稅的工薪所得費用扣除額預計會調整為3000元,稅率結構由9級累進稅率調整為7級累進稅率。
就目前而言,降低個稅,最簡捷、最方便、最直接、最見效的方法,就是提高個稅起征點,以拉動我國內需,盡早擺脫外貿順差的困擾。
然而,提高個稅起征點不僅困難重重,而且也懸念叢生。眼下,個稅法改革方案存在三大懸念:一是個稅法修正案出臺時間,二是個稅起征點調到多少才合適,三是是否會有稅制的變革。確實,這三大懸念一點兒都不夸張,都是個稅變動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既然個稅變革存在懸念和變數,那么,有必要對個稅整個制度性安排進行反思。一方面,反襯出現有個稅征管模式,不僅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與公正,也不符合我國的國情。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太平衡,各地工資發放水平相差較大。
另一方面,意味著個稅制度修訂效率低,跟不上時代發展的節拍。從現行個稅制度來看,如果要調整個稅起征點,要履行各種法定程序,這勢必會加大制度成本,以及影響執行效率。自1981年開始征收個稅,到了2005年免征額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2008年的2000元。在這30年里,不知有多少人在呼吁,最后,才把起征點提高到目前的水平。
此外,也反映出現行的個稅制度嚴重滯后。從個稅制度來說,以家庭為個稅征收主體的制度更加合理。然而,由于我們的個稅制度制定比較簡單,個稅征管體系的構建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如果實行 “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的制度,還需考慮到地區間的經濟發展狀況、城鄉差別和不同家庭收入及支出、子女上學情況、子女是否脫離家庭、贍養老人情況等。
總而言之,盡管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相關制度的出臺,尚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但其事關分配的公正公平與家庭的整體福利。在近期中央多次強調要進行分配制度改革的情況下,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宜早不宜遲。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