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收取“保護費”
摘要: □朱慧卿 一名12歲的五年級小學生,利用威脅、打人的方式向同班同學索取錢財用來購買零食,三年來共收取同學3000元“保護費”。16日,記者在江西省瑞昌市某小學獲悉,該學生的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已經
□朱慧卿
一名12歲的五年級小學生,利用威脅、打人的方式向同班同學索取錢財用來購買零食,三年來共收取同學3000元“保護費”。16日,記者在江西省瑞昌市某小學獲悉,該學生的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已經如數退回了他的兒子收取的“保護費”。(據中新網)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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