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讓水費飛”?
摘要: □吳 江 石家莊中華南大街一小區墻上貼著物業公司關于繳水費的要求:凡不按規定在2011年3月15日前繳納水費的,公司不能保證您的用水。已退休、離職人員不知該繳水費數額的,先預繳5年水費,即繳到2016年12月
□吳 江
石家莊中華南大街一小區墻上貼著物業公司關于繳水費的要求:凡不按規定在
預收費這種商業模式,現實中并不少見,無論是手機充值,還是各種年卡收費,“先交錢,后服務”其實都已相當普遍。這個時候,假如非要較真于為何不能“先上車后買票”,或是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方式上討價還價,的確可能不受待見,沒人搭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究竟該“先上車”還是“先買票”,其實不能一廂情愿,除了要看約定俗成的規矩,更要看買賣交易雙方談判的結果。
“先買票,后上車”要說也未嘗不可,只要是買賣雙方都認同的交易方式,無可厚非。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預繳費”就可以毫無節制,甚至想預收多少年就預收多少年。
然而,水費一收便是5年,還以不保證用水相要挾。既然水是生活必需品,受到斷水要挾的居民,即便心有不滿,恐怕也只有乖乖就范了。不難看出,人家之所以敢“讓水費再飛一會兒”,的確有底氣。
水費居然可以想預收就預收,而且還預收得如此超前,與其說是順應市場之需,毋寧說是掌握基本民生資源的權力在導演一出鬧劇。
從這個角度來看,唯有民生資源真正回歸公共品本位,預收5年水費的鬧劇才會謝幕。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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