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獎勵見義勇為者
摘要: □李 輝 深圳益田村一個老人跌倒,無人出手相助,老人因此不治身亡的悲劇剛過去不久,深圳羅湖區兩位少年卻以他們見義勇為的善良之舉,感動了千萬深圳人。1月12日,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向扶起跌倒老人并送醫
□李 輝
深圳益田村一個老人跌倒,無人出手相助,老人因此不治身亡的悲劇剛過去不久,深圳羅湖區兩位少年卻以他們見義勇為的善良之舉,感動了千萬深圳人。1月12日,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向扶起跌倒老人并送醫院的兩位少年,頒發獎勵慰問金各1萬元。(1月13日《深圳晚報》)
對于深圳兩少年分獲1萬元獎勵一事,引來了不同的看法——據報道,許多與會人員發出“驚嘆聲”,兩位少年的同學“有的表示驚訝,有的表示獎金發得太多”。更重要的是,筆者瀏覽了此新聞在網上的跟帖,發現不少網友認為獎金過高,“這事情如果放在雷鋒的年代,雷鋒會不會是千萬富翁”、“可悲的社會啊,到了拿錢買道德的地步”等說法充斥網帖。
這是一個很耐人尋味的現象,一方面,大家都在為社會道德滑坡而痛心,為見義勇為而叫好;另一方面,很多人又認為大張旗鼓表彰見義勇為是作秀,對獎勵好人好事的獎金“太高”有意見。此時,在尊重各方不同看法的情況下,筆者想說明一個道理——美德不能成為葉公所好的那條龍。
在當今這個美德日漸衰微的年代,不僅對深圳兩位少年要獎勵,對其他所有見義勇為者都應該獎勵,更要通過制度確保不再發生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悲劇。由此,正義、慈悲、人性等才會根植人心、化為行動,社會才會有昂然的正氣、向上的精神、溫暖的情懷、和諧的氛圍。
深圳兩位少年所救起的,不僅是一位老人,更是一種風氣;深圳有關方面所獎勵的,不僅是兩少年,更是一種良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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