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減肥藥,政令為何常慢半拍
摘要: □新 京 10月30日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緊急叫停曲美、澳曲輕、諾美婷等10余種含西布曲明成分減肥藥的生產和銷售,已上市藥品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銷毀。而在今年初,與“曲美”一樣含有西布曲
□新 京
風靡一時的上述減肥藥或將就此淡出公眾視線。然而,這場減肥藥叫停事件,似乎并非皆大歡喜的結局,個中仍有諸多疑問尚待紓解。面對涉及民眾生命健康的減肥藥亂象,不容回避的問題是,為什么監管部門的禁售令滯后國外那么久?作為處方藥的減肥藥,在市場上,為什么消費者能夠想買就買?有關部門的日常監管又在哪里?
早在2005年,歐盟就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減肥藥列入“警告類藥物”,今年1月更是要求停售該類產品,美國也在今年10月8日責令該類產品撤出美國市場。在此期間,國內藥監部門只是在2月26日表示“密切關注西布曲明安全性信息”。直到8個月后的10月30日,藥監局才正式發布消息叫停包括曲美在內的10余種減肥藥。
在國外均已采取實質性行動之后,我們的監管部門仍然沒有行動,未免過于審慎;缺乏實質性的舉措,并不足以消除民眾的安全憂慮。
據報道,有關部門其實已經有了不良反應的相關統計數據。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收到西布曲明相關不良反應報告298例,表現為心悸、便秘、口干、頭暈、失眠等,無死亡病例。遺憾的是,這樣的統計數據并不廣為人知,也沒有促成針對性的監管規定。
從另一方面看,缺乏主動性的監管信號傳遞到市場上,必然是日常監管的寬松,從而導致亂象叢生。
按照國家藥監局2月26日消息中的說法,所有含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都是處方藥,必須嚴格按照適應癥和用法用量用藥,嚴密監測用藥后的反應,以保障用藥安全。然而,在很多藥店,消費者不憑處方即可買到這些明星代言的減肥藥。這一方面是廣告失范的結果,往往使人模糊了其為處方藥的特征。另一方面,則是藥店和企業為了牟利,刻意淡化其產品為處方藥的性質。
眾所周知,比藥品毒副作用危害更大的是對藥品的濫用。值得追問的是,減肥藥銷售的亂象,監管部門真的不知道嗎?甚至當有關企業已經主動召回后,相關政令何以遲遲不見蹤影?誰該為長期以來減肥藥市場混亂的行業狀況負責,誰又該為消費者的損失埋單?
藥監部門是國民健康的守夜人,責任重大,使命神圣,應該而且必須主動介入、未雨綢繆,對可能危及民眾生命健康的減肥藥品預先布局,迅速決斷,不要遇事慢半拍。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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