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應眷顧普通公眾利益
摘要: □李 記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9日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就全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公開征求意見,并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將基本保障全國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
□李 記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9日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就全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公開征求意見,并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將基本保障全國70%~80%的居民用電價格保持穩定。(10月10日《新京報》)
盡管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實行階梯電價后“大多數家庭電費支出將保持基本穩定”,并稱電企不得再收電表改造費,但普通公眾的憂慮仍在。比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問題如何解決?
先看“因地制宜”的問題。發改委表示,制定電價階梯政策總體框架和指導性意見是國家來制定的,然后各個地方會結合自己的經濟發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平等系列情況來確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發改委這樣的考慮可謂用心良苦,依據生活經驗,各地若能將第一檔的基礎用電量(家庭月用電量)定在110度或者是140度,中西部地區相當部分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難家庭的電費支出,應不會“超標”。但對發達地區來說,每月這些用電額度不少家庭都不夠用。還有,在實際操作中,一些地方會不會找出各種理由和借口,壓低第一檔的基礎用電額度呢?
再看“因時制宜”的問題。《征求意見稿》強調了“鼓勵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但這顯然不夠。眾所周知,在不同的季節,居民用電量差異較大。所以,因為季節原因導致的用電量漲跌,各地在制訂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時,應一并考慮。比如,地方職能部門在制定第一檔基礎用電額度時,最好能考慮到季節的差異,制定出不同季節的基礎用電量;再比如說,在科學制定出第一檔基礎用電額度后,相關方面能否不逐月執行,而是按年來執行階梯電價,以便讓用戶按照季節自主分配整年用電?
不管是因地制宜還是因時制宜,都應該最大限度地考慮到普通公眾的切身利益。電價實行三檔遞增是否足夠合理、第一檔基礎用電量數額定在多少合適,公眾自己的看法最有說服力。因此,如何切實有效地用聽證會的方式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也就顯得至關重要了。說到底,只要制定合理、方法得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實行階梯電價,不是難題——公眾真正擔憂的是,個別地方職能部門借實行階梯電價為名,行攫取公眾利益之實。逢聽必漲的事,我們見過太多。此輪實行階梯電價如何實現理順能源價格、抑制不合理耗費、促進節能減排等目的,我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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