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補碘”是怎么決策出來的
摘要: □信海光 衛生部7月26日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在意見稿編制說明中,強調了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危害,稱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有約5個省處于過量水平
□信海光
衛生部7月26日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征求意見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在意見稿編制說明中,強調了碘過量對健康的潛在危害,稱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有約5個省處于過量水平,16個省處于大于適宜量水平,有下調余地。這是自去年的“碘鹽風波”以來,官方首次承認碘過量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害,承認目前食鹽中存在碘含量偏高的事實。
從1993年起,我國就開始了全民補碘,以防止居民因缺碘導致甲狀腺囊腫、甲狀腺癌等疾病。但據專業工作者調查發現,全民補碘實施15年后,相關的甲狀腺疾病反而有增多的趨勢,這跟碘過量攝入可誘發某些甲狀腺疾病密切相關。隨著官方對此說法的認可,基本上可以確定,當年的全民補碘是一項有瑕疵的公共政策。
由于時隔久遠,當年的全民加碘政策究竟是如何出臺的已難以考證,但從今天的結果來看,全民補碘政策恐怕難以稱得上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產物。
全民補碘之前,中國有數億居民處于缺碘狀況下,但同時,也有數億居民的碘攝入量充足或略高,在這種情況下推行全民補碘,一個很直白的問題就是必然有相當數量的居民會過量補碘。這一點普通人都能想到,作為有專業技能的決策機構,想必也不會想不到。如果當時就能秉承科學決策的原則,以試驗等方法查證出“碘過量對人體健康有潛在危害”,全民補碘還會不會推出呢?
或許,一些專業人士大致了解碘過量的危害,但他們以為分別補碘難以操作、成本又高,全民補碘之利遠大于過量補碘之害,兩相權衡,就選擇了前者,而犧牲了部分地區居民的利益……這當然只是個假設,但如果決策之時足夠民主,能夠多傾聽高碘地區居民意見的話,這種惰政思維變為現實的可能性也完全可以杜絕,因為高碘地區居民肯定會強烈反對強制補碘的。
還有加碘鹽的暴利問題。據報道,各地壟斷經營的鹽業公司從生產商手中購買食鹽的平均價格為400至500元/噸,加碘成本只有20至50元/噸,但加碘后鹽業公司的批發價格卻為1500至2000元/噸,價差高達4倍。如果推行全民補碘,受利最大的肯定是這些鹽業公司,它們有推動全民補碘的經濟動機。在決策不民主、不透明的情況下,誰來制衡這些利益集團對政策制定的干擾呢?
所謂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機關經由政治過程所選擇和制訂的為解決公共問題、達成公共目標、以實現公共利益的方案。評價一項公共政策好壞的標準其實很簡單:它是否在制定過程中堅守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原則,是否以最小的代價取得了較大的成果,是否可以實現社會的帕累托改進。一項公共政策的好壞往往不以制定者的主觀意志為轉移。
現實中,還有多少決策是幾個專家開個會、拍個腦門就快速出爐的呢?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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