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零錢清點費并非市場邏輯
摘要: □蘇振華 據報道,農業銀行對儲戶存硬幣開收手續費。調查顯示,工商銀行、北京銀行等也都有類似收費。發改委的解釋是:零鈔清點業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各商業銀行自定。市場是天生的平等派,買賣雙方應
□蘇振華
據報道,農業銀行對儲戶存硬幣開收手續費。調查顯示,工商銀行、北京銀行等也都有類似收費。發改委的解釋是:零鈔清點業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各商業銀行自定。
市場是天生的平等派,買賣雙方應秉承自愿的交易原則,這大概是發改委的立場和農業銀行收費的“法理基礎”。這個理表面上看起來真沒什么問題,問題在于,何謂“自愿”,得說道說道。
先舉個例子:有劫匪綁架了人質,對人質說:“要錢還是要命,你自己選擇。”人質說:“要命。”劫匪于是說:“那這是你自愿選擇的掏錢。”各位,劫匪說的真沒錯,人質還真是在“要錢”還是“要命”之間進行了“自愿”選擇。類似的例子其實很多,諸如電力公司漲電費、自來水公司漲水費、中石油中石化漲油價,這些“巨頭”們就會這樣辯解:用戶完全是可以拒絕的,無非就是不用電不用水改用蠟燭罷了。
如今的壟斷部門,嫻熟地在打兩張牌,一張曰“國計民生”,一張曰“市場機制”。要維持壟斷,于是說是為了維護“國計民生”;要高額收費了,于是說是“市場機制”。背后的邏輯是,先論證壟斷的合理性,再用市場原則論證高收費的合理性。
銀行的存硬幣收費講的就是這個邏輯。但或有論者會指出:儲戶大可用腳投票去別家銀行存錢。可是,別家銀行不也是國家開的嗎?在我看來,銀行收費的邏輯要成立,必須以金融行業放開管制為前提。如果人人可以辦銀行,收費就無可指責了。
壟斷了市場準入,然后收取高額費用,這肯定不是市場的邏輯。因為真正的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市場規則應該是透明的,能給人以穩定的預期。
人民銀行發行了各種貨幣,《人民銀行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可如今人民銀行核準開辦的銀行卻又要向儲戶收費,但儲戶要是拒收硬幣卻又違背了《人民銀行法》。這看來看去都像是“第二十二條軍規”。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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