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莫欺民
摘要: 韓洪恩最近讀兩則新聞引起筆者深思。一則是:商丘市睢縣城郊鄉一農民找鄉長說事時,因未經鄉長允許,拿起鄉長的水杯喝水,與鄉長發生口角繼而引發肢體沖突,隨后鄉長喊來警察,農民被拘留7日。另一則是:新鄭
韓洪恩
最近讀兩則新聞引起筆者深思。一則是:商丘市睢縣城郊鄉一農民找鄉長說事時,因未經鄉長允許,拿起鄉長的水杯喝水,與鄉長發生口角繼而引發肢體沖突,隨后鄉長喊來警察,農民被拘留7日。另一則是:新鄭市一名64歲農婦因不滿辛店鎮政府征地補償條件拒絕丈量土地,被鎮黨委副書記說成是“母老虎”,農婦回罵了一句,當場被幾名工作人員帶走拘留。
讀罷新聞,筆者感到兩位基層干部工作方法確實簡單粗暴。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工作路線是我們黨做群眾工作的根本方法。可是,這兩位干部全然忘記了這些,感覺自己是官員,與群眾就是不一樣,其實他們自己又何嘗不是群眾。記得南陽內鄉縣衙的一副楹聯是這么寫的,“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還有清朝鄭板橋的詩句,“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封建王朝的官吏尚知“要愛民、莫欺民”這樣的淺顯道理,為何我們的基層干部就全然忘記了呢?只能是權力使其昏昏然,忘記了權力的來源和用途。作為一名黨員干部理應牢記宗旨、一心為民,開拓進取、踏實干事,艱苦奮斗、無私奉獻,做一名人民群眾離不開的好干部。
透過這兩起事件,更應引起各級黨員干部警覺的是,司法權力尤其不能濫用。我們應該時刻牢記:我們手中的權力來自于人民,只能用于為人民謀利益,而不能拿著權力在人民面前耍威風。近幾年,貴州甕安、云南孟連、甘肅隴南、湖北石首等一些地方發生的群體性事件都與基層官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濫用權力有關,我們應從中汲取深刻教訓。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群眾。在古希臘神話中有個大力士叫安泰,是海神波塞冬和大地母神蓋亞之子,他從來不會感到疲勞,因為他的身體一接觸到大地,就能吸取大地母親給予的力量。可是后來安泰死于另一個大力士赫拉克勒斯之手,原因是赫拉克勒斯發現了安泰不斷得到力量的秘密,使其雙腳離地,在半空中將其勒死。這個故事對我們很有啟迪。毛澤東同志也曾經告誡過我們:“我們共產黨員好比是種子,人民好比是土地,我們到了一個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結合起來,在人民中間生根開花。”陳毅元帥回答淮海戰役勝利的原因時曾風趣地說:“淮海戰役的勝利是人民群眾用小推車推出來的。”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上諄諄告誡全黨:“黨的先進性和執政地位都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過去先進不等于現在先進,現在先進不等于永遠先進;過去擁有不等于現在擁有,現在擁有不等于永遠擁有。”因此,全體黨員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公仆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善謀富民之策,多辦利民之事,始終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作為一位基層干部,在工作中必須注意方法,切忌簡單粗暴,唯有如此,才能無愧于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才能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也才能不辜負自己肩負的神圣使命!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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