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3·15活動現場不再是商家推銷商品的“陣地”
摘要: □劉金霞 今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是“消費與服務”。市工商局及相關單位在3·15活動當天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包括設置維權一條街,現場接受投訴等(詳見本報3月16日)。每年3·15,相
□劉金霞
今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是“消費與服務”。市工商局及相關單位在3·15活動當天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包括設置維權一條街,現場接受投訴等(詳見本報
每年3·15,相關部門都會在主要干道設置維權宣傳一條街,在街道兩旁設幾十個宣傳咨詢臺,掛幾十條橫幅,大張旗鼓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教市民如何識別假冒偽劣商品。
每年3·15,筆者從維權一條街轉下來后,手中就會得到一大摞花花綠綠的廣告宣傳單。更甚者,有的商家竟然在活動現場賣起了商品,借機大肆促銷自己的產品。很多消費者對此很反感,不明白在3·15消費者維權日舉辦的活動到底是為消費者維權服務,還是為了借機推銷商品。
筆者還發現,每年3·15消費者維權日當天,當消費者手拿劣質商品投訴時,相關負責人員會立即去現場,替消費者主持公道。于是,很多商家這天會讓假貨下架,不再明目張膽地賣假貨。而在平時,消費者的權益受侵害去投訴時,就很難有如此快的速度解決,有些投訴還會石沉大海。
筆者認為,一年365天,天天都應該是3·15,僅靠一天時間的宣傳和維權,是不可能起到應有效果的。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搞一陣風,圖熱鬧。希望今后3·15的活動現場不再是商家借機推銷商品的“陣地”,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更好的保護。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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