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張娜拉能“代言”李時珍
摘要: □方偉陽 2月6日上午,因“圈錢門”備受指責的韓國女星張娜拉,身著韓服祭拜了湖北蘄春李時珍墓。蘄春縣委書記熊長江宣布張娜拉為“李時珍形象大使”。(2月7日《楚天都市報》)張娜拉是韓國人,正宗的藝人
□方偉陽
張娜拉是韓國人,正宗的藝人。即使她對中國有所了解,估計也只是皮毛。她對中醫的認知,更是鳳毛麟角,水過地皮濕。哪怕她爺爺是“大長今”。而李時珍作為中醫學的集大成者,不僅是中國人的“藥圣”,更是中醫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文化體系的重要開拓人。李時珍和張娜拉,無論是在文化資歷,還是在社會形象上,都存在著巨大的差別。
可如今,蘄春縣跨越時空,將張娜拉和李時珍捆綁在一起,雖然能夠完成一些“行政動作”,能將“名人經濟”的招牌掛起來,臉上有光,可這位藝人的行為總顯得輕飄浮躁,難以和剛直純真、詳征博采、妙手回春的李時珍聯系在一起,更難以延伸出厚重、勤于實踐、仁者愛人的文化精神。指望她升華出偉大的健康使命,我看希望很渺茫。
仔細查看資料,更讓人不放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