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干部住房信息是一個好的開始
摘要: □肖 華 11月2日,包括湖南湘鄉市委書記在內的69位領導干部的姓名、所在單位、現任職務以及住房申報的套數等情況,在該市電視臺、內部報紙、中國湘鄉網、湘潭廉政網等媒體公開。在網上的公示表上點擊領導干
□肖 華
雖然干部的財產不僅僅就是住房,可能還有現金存款、股票債券、貴重家具、金銀首飾、收藏藝術品字畫等,但是湘鄉市這次并不是一下子就全部公示。這么做有著一定的道理。
首先,公示干部住房信息已經成熟。在我國住房登記制度已經建立,更重要的是,住房信息實不實,群眾好監督,這個房子究竟住著誰,干部住不住這個房子,周圍的群眾很清楚。一旦公示的不真實,難逃群眾雪亮的眼睛。
而在其他很多財產上,我們還缺少這樣的條件。如存款,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金融實名制,但金融實名制覆蓋不了現金交易,有許多腐敗干部就把大面額人民幣成堆地放在家里,而且金融實名制也覆蓋不全。在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還要求公示,恐怕一些干部即使公示的是假信息,也難以被發現。
而一件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有效果。在干部財產公示上也是如此,科學的態度就是循序漸進,成熟了一項就公示一項,直至干部該公示的財產信息全部公示,等有了成熟的經驗,再推廣。在湘鄉干部財產公示上,采取的正是這種方法。據湖南湘潭市紀委介紹,湘鄉的這一做法是根據中紀委的統一部署實施的。中紀委在湖南進行領導干部住房信息公示試點,湖南選取湘潭市為試點市。一個試點我們可以看出,等有了成熟的經驗,就可在更多的地區推廣,等其他財產公示條件成熟了,公示的內容可以擴大到住房以外的財產信息。
這一切說明,干部財產公示已經在我國開始破題。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選擇住房信息的公示是一個明智可行的選擇,隨著干部住房信息的公示,干部財產公示的步伐會不斷加快,我們在反腐倡廉上也會取得更大的成績和實效。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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