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派捐款”
摘要: □葉祝頤/文 為落實城市綠化工程,四川內江市市中區政府發出“紅頭文件”,詳細明確了“捐款”對象及標準,東興區政府則將“捐款”直接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卡中硬扣。結果,數萬內江市、兩區兩級機關干部
□葉祝頤/文
為落實城市綠化工程,四川內江市市中區政府發出“紅頭文件”,詳細明確了“捐款”對象及標準,東興區政府則將“捐款”直接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卡中硬扣。結果,數萬內江市、兩區兩級機關干部和事業單位職工“被捐款”,引發爭議(
用花草樹木裝扮的城市風景是美麗的。如果政府擁有充足的財力,在不影響民生投入,事先制定財政預算的前提下,修建花壇,植樹種草,改變城市綠化,無可厚非。但打造景觀工程應該量力而行,不能超越政府財力行事,更不能用“紅頭文件”攤派捐款。
據介紹,內江市市中區專門為捐款發出了“紅頭文件”。文件詳細明確了捐款對象及標準。既然是捐款,為何要規定數額呢?捐不捐款,捐多捐少,本是干部職工的自主權利,有權發“紅頭文件”強制執行嗎?何況,政府預算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通過,具有法律效力,能說改就改、說減就減嗎?再說,干部職工的經濟能力有大有小,家庭情況千差萬別,對綠化捐款的認識也不一樣。哪怕是十元、八元的捐款,也是一份綠化心意。
發動群眾捐款栽樹,本是好事,但是一刀切捐款,并剝奪公民的自主選擇權,造成“被捐款”的局面,顯然經不起推敲。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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