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其實還是人患
摘要: □鄧子慶 昨天有兩個互相“打架”的新聞。基于虐貓、虐狗事件頻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項目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設“虐待動物罪”、“傳播虐待動物
□鄧子慶
昨天有兩個互相“打架”的新聞。基于虐貓、虐狗事件頻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項目組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增設“虐待動物罪”、“傳播虐待動物影像罪”和“遺棄動物罪”專條,用法治來推進社會道德的建設。
另一則關于動物的新聞是,9月20日起,渭南市城區將開辦養犬犬牌犬證。10月20日起未辦犬證的犬只一律捕殺。
一邊大肆喊著要殺狗,一邊卻極力呼吁保護動物,出現這樣的現象說明了《動物保護法》的可行性還存在不少問題。通過法制適度地保護動物,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的穩定,同時也可以防止因為動物問題而引起的社會矛盾。從這個角度看,很有必要制定一部《動物保護法》。
但另一個現實又不得不面對,不少地方養狗養貓成風,無序而且泛濫,加上不少市民對狗貓放任或隨意遺棄,致使狗患、貓患接連不斷,如此損害市容市貌不說,還容易傳播疾病,威脅市民的生命健康,不治不行。因而,一些地方政府覺得還是“一殺了之”來得方便。
不過說到底,狗患其實還是人患,治狗還得先治人。筆者認為,除了加強市民的素質道德建設外,還要嚴格實行養狗準入制,而對于那些不辦證養狗的主人,視其程度,一律給予相應罰款或社區服務等懲罰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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