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投機倒把還要遏制權力經濟
摘要: □乾 羽 24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再次審議的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草案,對《計量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鐵路法》、《煙草專賣法》四部法律中有關“投機倒把罪”的規定予以刪去并作
□乾 羽
24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再次審議的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草案,對《計量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鐵路法》、《煙草專賣法》四部法律中有關“投機倒把罪”的規定予以刪去并作出了修改。(
從1997年《刑法》修改取消投機倒把罪,到2008年國務院宣布《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失效,再到現在將“投機倒把”的字眼完全從有關法律中刪除,這種與時俱進,不斷尊重市場規律、尊重市場經濟的表現,終于使“投機倒把”這一帶有計劃經濟烙印的名詞,徹底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在市場經濟下,商機并不是一個貶義詞。既然賺錢的機會確實存在,又不會觸及法律,為何要對這樣的機會視而不見呢?從某種意義上說,商機恰是市場經濟的誘惑所在。市場處于千變萬化中,總是能夠不斷提供機會,引導那些想在財富之路上走得更遠的人賺得利潤,并激發更多人對市場的熱情。我覺得,只要這種商機是市場變化中出現的,而不是人為操控的,這種商機就應該成為經濟人的機會。
當然,對這種商機的判斷應該來自人們的能力,而不是來自特權。商機在很大程度上是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態的,誰了解得越多就越能夠抓住商機。此時,決定抓住商機的就應該是人們的信息判斷能力,人們打破信息不對稱的能力,而不是那種可以輕易調配資源的權力。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在信息的公開透明下,把握商機其實是一種值得尊敬的能力。
在市場經濟中,如果人們只是憑著商業的敏感,能夠從紛繁復雜的現象中捕捉到商機,憑著自身的努力借助商機成功,誰能說這是一種罪過?當然,投機倒把罪不存在了,但有關投機倒把的其他細化的法律卻還存在,如反不正當競爭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等。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