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
摘要: □李克杰/文 朱慧卿/圖青年段磊因上網發帖舉報鎮領導,被山東菏澤曹縣人民檢察院以誹謗罪提起公訴。曹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由于控辯雙方在呈現證據及傳喚證人等問題上產生分歧,法院最終選擇休庭,
□李克杰/文 朱慧卿/圖
青年段磊因上網發帖舉報鎮領導,被山東菏澤曹縣人民檢察院以誹謗罪提起公訴。曹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由于控辯雙方在呈現證據及傳喚證人等問題上產生分歧,法院最終選擇休庭,決定將于8月3日再次開庭。(7月18日《南方都市報》)
我們尚無法預測法院的最后判決結果,但僅就目前案件發生發展過程看,段磊網帖誹謗案與之前的河南王帥案、內蒙古吳保全案相比,存在相似處。此前的部分案件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得到了及時糾正。但同時讓人不解的是,為什么公民網帖誹謗官員案件此起彼伏?特別是一些明顯涉嫌公權的案件卻為何得到地方司法機關的肯定?
對于日益增多的此類案件,公眾開始是從公權行使方面找原因,隨即發現其根源并不完全在于公權的自律,還在于法律的固有缺陷。于是人們從完善刑事立法、修改刑法誹謗罪條款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不過,通過修法達到目的,決非一朝一夕之事,并不能及時有效地遏止和消除當前已經發生且亟須遏止的公訴網民誹謗官員案件。
事實證明,網民發帖檢舉或舉報官員而被控誹謗罪的案件似有方興未艾之勢,司法機關應給予重視。為此,建議司法機關在立法機關短時期內無法完成修法任務的情況下,通過適當方式對日益增多的誹謗案明確表態。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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