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檢察院在監管場所建立控申“綠色通道”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增 義 海 燕)2007年以來,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在駐馬店市監獄、駐馬店市看守所建立在押人員控告申訴“綠色通道”,形成長效機制,效果顯著。該院先后通過“綠色通道”摸排自偵案件線
實行檢務公開進監室。把檢務公開內容制作成卡片,分發到每一個監舍,具體內容包括監所檢察部門工作職責、在押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等,而且根據情況定期更換。2007年1月份,駐馬店市監獄新收押罪犯蔡某通過閱讀檢務公開卡片打消思想顧慮,向駐獄檢察室書面舉報干警張某徇私舞弊,后經查證,張某確有違紀行為,遂對張某作出撤職處分決定,并把結果反饋給舉報人。
推行約見檢察官制度。在押人員如有問題需要直接向檢察官反映時,在監獄可以直接寫約見條投入舉報箱,在看守所寫約見條通過管教干警或者直接交給檢察官。檢察官接到約見條后,及時安排時間,無條件約見。如因犯殺人罪被一審判處死刑的李新立在約見駐所檢察官時揭發網上在逃犯李新花藏身之處,根據此線索,潛逃五年之久的毒販李新花被抓獲。李新立因有重大立功表現被二審改判為死緩。
實行談話和回訪制度。落實與入獄入所、出獄出所在押人員談話制度。定期對釋放人員和服刑人員進行回訪,向其宣傳法律政策,打消顧慮,調動在押人員舉報積極性,對其提出的問題做好記錄,維護其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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