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農民工討薪
摘要: □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7月23日上午,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將一建筑公司拖欠的10萬元農民工工資送到農民工手中。記者了解到,2010年6月8日,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接到駐馬店
□晚報記者 劉金霞
本報訊
記者了解到,
接到投訴后,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迅速成立專案組。經調查核實,該項目為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承建,并把該項目主體工程分包給劉某,與劉某簽訂了承包協議,并任命劉某為該項目的項目經理。施工期間由于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與劉某之間發生矛盾,引起協議上的糾紛,該公司沒有及時撥付劉某工程款,造成孫趁心等20余名民工工資的欠發。
了解情況后,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大隊對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整改決定書,責令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限期內足額支付孫趁心等20余名農民工工資。經多方協調,林州市建筑工程九公司已將10萬元農民工工資轉到該大隊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上。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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